本报讯 记者前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将于近期启动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
质检总局同时还对食品生产企业作出了相应要求,即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质检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时,注意认明包装上的“QS”标志。
本报讯 记者前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将于近期启动39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
质检总局同时还对食品生产企业作出了相应要求,即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质检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时,注意认明包装上的“QS”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