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购物卡灰色暗流节前喷涌

2010-09-19    经济导报        点击:

  ◆经济导报记者 周晓艳 见习记者 陈松恒

  送礼、避税、员工福利、无息融资,如此庞杂的市场诉求,或正常或扭曲,都通过一张小小的购物卡,尽得满足与释放。随着中秋节和国庆节临近,购物卡“灰色”暗流再起。  央行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月1日起实施,购物卡正式划归“预付卡”范畴。拿到“准生证”的购物卡,也因此多了发票开据、预付金使用、处罚措施等几道“紧箍”。  一个庞大的需求市场,一种新型的“类金融”模式,共同缔造着购物卡市场的繁荣,但囿于措施缺位、监管不力,其背后也累积着巨大的风险。

  单位商家青睐

  10日晚6时,银座购物广场。刚结完账的李女士说,“购物卡要么是别人送的,要么是单位发的。谁自己掏钱买卡?”  就在李女士结账的前后半小时内,据统计,有17位顾客到该柜台结账,其中7位使用购物卡,大多是中年人。工作人员介绍,此时并非购物高峰,晚上8时至10时之间客流量最大,“一半以上使用购物卡。”  在此后的随机采访中,消费者大都表示,购物卡由单位发放。不过,也有几名顾客言辞闪烁,甚至拒绝回答购物卡的来源。  当日,在银座购物广场贵宾卡办理处,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不仅前来购卡的人多,购买金额也相当大。半小时内,在购买登记表的“数额”一栏,最小数目为3000元人民币,更多的则是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元。  据了解,由于购物卡过期作废、丢失不补,个人办理的少之又少,单位成为消费购物卡的主体。企事业单位青睐购物卡,原因何在?这些购物卡不仅可以方便地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还被用做人情往来的礼品。更重要的是,能为企业规避掉一部分税款。“购买购物卡都是开具办公发票,好报账,而且这部分资金不用纳税。”一位在大型企业工作的会计朋友向导报记者道出了其中的原由。  而对于商家,发售购物卡则是“无息融资”的最便捷途径。由于购物卡均为先交费后消费,发卡机构和商家可以无息获得这笔巨额“沉淀资金”,存放银行可获得利息收入,用于投资则可能收益更大。

  地下交易火爆

  购物卡热销的沃土也滋生出一条“灰色产业链”,收购购物卡的“黄牛”则穿梭其中,赚得不菲的“灰色收入”。  导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较小的黄牛以9折左右(量大的情况下最高能达到9.2折)的低价从持卡人手里购卡,然后大批量的转卖给规模大一些的黄牛,转卖价格多为9.4折、9.5折,较小的黄牛们赚其中3到4个点的差价;规模较大的黄牛不仅自己向社会中分散的持卡人收卡,也从回收店、小黄牛手里收卡,然后以9.6折的价格再转卖给有需求的购卡人。据估算,一个较大的黄牛一天出卡金额少则七八万元,多达十万元以上,每天至少可赚千元。  随着“两节”临近,黄牛们又忙活起来。济南泉城路两旁有不少挂着“回收购物卡”招牌的回收店。10日,导报记者走进其中一家时,店主正忙着点数手里的购物卡,旁边桌上也整齐地摆着一大摞购物卡。“现在平均每天回收七八万元的购物卡。”做了多年购物卡回收生意的店主透露,“很多是长期客户,都是公款购卡。”  夜晚时分,回收礼品的LED告示牌格外闪亮,另一店主告诉说,“最近晚上都要忙到10点多。”

  预支付的隐忧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庆林14日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购物卡是送礼文化在经济领域的体现。不仅是滋生腐败,巨额沉淀资金的使用问题也使购物卡‘灰’之不去。”  刘庆林分析说,“沉淀资金是购物卡的核心问题。”购物卡其实是“类金融”角色的变异。目前,商家从中获取巨大的现金流、银行利息,甚至投资和卡内残存值的收益。  《办法》指出,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这意味着“沉淀资金”不能用于投资,但产生的利息归谁仍不明晰。刘庆林建议,应出台监管细则进一步规范。  对消费者来说,预支付同样要面临风险。今年5月12日,聊城昆仑超市发生抢购潮,原因是昆仑超市发布公告称因合作重组事宜,当月底购物卡将不能再使用。虽然最终购物卡得以续用,抢购风波平息,但购物卡失效风险不得不加以重视。  对于备受诟病的购物卡发票开具问题,《办法》也有了质的突破———支付机构只能按收取的支付服务费开具发票,不得按接受的备付金金额开具发票。但导报记者调查发现,商家为了推销购物卡仍承诺按照购买金额开具发票,并采用分次开具的办法实现这一目的。  对此,刘庆林表示,《办法》对开具发票制定了严格的规定,是一大进步,但在实施中还需要监管部门落实到位,真正洗掉购物卡的“灰色”。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2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质量万里行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