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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银行卡也能卖钱 当心地下交易陷阱

2010-09-16    新华网        点击:

  新华网长沙9月16日专电(聂巧、李思)“银行卡回收,借记卡50元,口令卡100元,U盾卡180元”。近日,网上出现了许多叫卖闲置银行卡的“生意”。记者采访发现,闲置银行卡“地下交易”异常活跃。究竟是什么因素在推波助澜?买者何用、卖者何图?记者调查了解到,闲置银行卡“地下交易”有陷阱,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手中闲置的银行卡。

  闲置银行卡成“抢手货”

  记者在百度搜索中输入“银行卡出售 长沙”的关键词,显示的相关结果约为85万条,其中有三则银行卡出售的广告及联系方式还被作为推广链接予以置顶。记者依照卖卡者留下的电话号码及QQ号,以急需银行卡的买主身份与其搭讪。

  “你们的普通卡怎么卖啊?”“借记卡100-150元一张,U盾卡每张要300-500元。”在QQ聊天时对方称,他们“公司”卖的主要是借记卡,一张普通借记卡的平均收购价为50元,网银口令卡和U盾卡分别为100元、180元。这些卡一转手就能翻2-3倍。

  记者发现,这些卖卡人在网上打着“金融服务公司”的幌子,不少还设立了“公司网站”,宣称能提供国内所有银行的银行卡,以及国外部分银行的银行卡。

  目前银行卡的地下交易中,卖得“最俏”的是借记卡和网银U盾卡。然而也有少数商家做起了信用卡的生意。广州一个银行卡地下买卖团伙的负责人和记者聊到,他们可提供信用卡,按信用额度的20%收取费用。比如,一张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是2万元,他们收取4000元的手续费,购买者拿到信用卡后,可在信用额度内任意超额消费,用完后将信用卡丢掉。

  售卡者的卡从何来?一个卖家告诉记者,除了从一些市民手中低价购买外,他们还从小偷手上收购大量的身份证,再通过关系从银行方面开出信用卡。

  “也有的犯罪分子找一些缺少风险防范意识的农民工,指使他们伪造收入证明去银行办理信用卡。”一位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出售银行卡陷阱多

  “闲置的银行卡自己拿着可能没多大用处,但落到不法分子手中,却可能成为犯罪的重要工具。”一位警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法分子多利用购买的银行卡进行诈骗、洗钱、转账、逃税、贿赂等犯罪活动。

  据长沙市警方介绍,一些手机短信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就是利用购买来的银行卡转账、提现。他们先以短信群发器给受骗者发短信,让其将资金打入指定的银行卡内。由于是购买的银行卡,警方追查这些银行卡账户时,一般都很难查到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

  据湖南金融监管部门介绍,目前国内发行的银行卡都是实名制,且受公民信息联网核查制度监管,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人的银行卡就正好逃避了相关监管。

  银行卡被用作犯罪活动,该账户的户主是否受影响?“肯定会受影响,银行卡的信用风险都由开户者本人承担。”某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犯罪分子利用完购买来的银行卡,便将其丢弃,给开户者留下很多的问题,包括年费交纳、信用卡还款等。据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我国,每个公民的身份和个人信息都对应着一个核心账户,一旦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将最终追溯到核心账户上,成为一个污点,影响个人今后的贷款。

  一些银行工作人员谈到,很多人认为借记卡不会有信用问题,事实上,借记卡的年费交纳也进入个人诚信系统。一旦借记卡流落到犯罪分子手中,造成年费拖欠,开户者本人的信用将受到严重影响。

  而信用卡存在的隐患更大。记者发现,目前地下交易的信用卡信用额度多为2万元、5万元,不法分子利用信用额度疯狂刷卡,那么信用卡的还款责任将由谁来负?有信用卡卖家就表示:一旦银行要追回欠款,绝不会追查到信用卡的购买者,只会去找用身份证登记开卡的户主。这样一来,犯罪分子就把巨大的还款风险转移到了开户者本人身上。

  地下银行卡买卖涉嫌违法

  个人出售银行卡,不仅在银行方面要承担巨大的信用风险,在法律上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湖南银监局介绍,根据《刑法》《商业银行法》和《反洗钱法》中的相关规定,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出售银行卡,并且是大批量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从法律层面看,即便持卡人毫不知情,也逃不开连带责任。

  目前警方正联合银监、银联、工商等多个部门,对银行卡地下买卖活动进行打击和遏制。警方提醒广大银行卡持有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手中闲置的银行卡,切勿将银行卡转借、出租、转卖给他人,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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