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商场、美容院、电信运营商、电影院、游泳馆、洗车等服务、娱乐行业相继推出了优惠条件不一的会员卡、年(月)票、特殊兑换票(券、卡)等。但是,消费者一旦预付了相关费用,就有可能陷入不利境地。例如:某市一游泳馆因自身原因,停止经营,造成持卡者无法消费;某市一水店转手,新水店虽承接了持有原水店水票的客户,但送水质量大打折扣。某市一居民小区的美容院突然宣布停业,并连续多日不见人影,已购买会员卡的众多小区居民在与店方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已向公安机关报警。近日,北京一大型连锁超市因与供货方发生矛盾,连续几天暂停营业,已购买会员卡的消费者心怀疑虑,担心无法再继续消费,纷纷表示希望退卡。
消费者购买的会员卡、特殊兑换票(券、卡)、年(月)票,实际上是一种有价票证——预付费式消费凭证。它记载着购卡(票、券)人与经营者之间订立的预付费服务合同。该合同的特点是,消费者提前付费,然后享受服务。由于提供服务的滞后性,消费者在得到一定优惠的同时,却可能面临很大风险:一是由于预交费用,消费者已损失了同期利息;二是办理会员卡、预付费票证,实际上也在一定意义上限制了自己的选择范围;三是办卡、票、券的时候,有些经营者还会提出一些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由于对经营者的财物和经营状况缺乏了解,消费者难以预料所付费用的实际消费效益,其利益处于不确定状态;五是在商家易主、店方倒闭甚至携款潜逃的情况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办理会员卡等各类预付费式消费票证时,要认真阅读有关规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二、要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货比三家,审慎抉择;
三、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过大风险;
四、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发生问题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