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都”灾后的警示(保险大家谈)
震惊全国的洛阳“东都”惨案,一场大灾造成了309人死亡。诚然,人死不能复生,人生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因没有保险而无法补偿,真是“雪上加霜连夜雨”,给灾后的各方处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保险,平时投点小钱,出险得以补偿,道理似乎人人都懂,但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保户旧年过去,新年过来,年年交出保费,年年祈求平安。然而也有些保户,他们对新一年的保费,能拖得过就拖,能躲得过就躲;有的甚至拉关系,走后门,想少交点保费。诚然,也有些因企业经营不善而交不起保费而脱保的,像“东都”商厦那样,尽管人保公司业务员多次登门宣传动员,但久拖未决;在脱保两年后,还未来得及签订投保协议,火灾已降临到了他们的头上。
“东都”灾后的警示告诉我们:无论单位与个人,要树立正确的保险观,明确保险的首要功能是风险保障。在平时要想到风险,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适合本单位或个人的险种购买保险,既能起到风险保障的作用,又能买个安心、买个定心,以避免“东都”商厦那样遭受灾难后没有保险而无法补偿的尴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