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的客户张先生患糖尿病已有多年,他申请投保友邦保险10万金额,附加10万意外险和10份每日住院现金给付。张先生按要求参加公司的体检,结果发现他的糖尿病一直处于药物控制之中,情况尚可。核保部决定他需加费,但所申请的意外险和每日住院现金给付被取消,业务员感到这一决定似乎太严格了,提出疑问,保单既然已做了加费处理,为何不可附加意外险。
其实,在医学的角度看,糖尿病是一种慢性的糖类代谢障碍疾病,其死亡率主要发生在由它所引起的并发症上,如糖尿病可引起心血管疾病,酮症酸中毒、肾功能障碍及视网膜病变等。有以上这些并发症的患者,在同样情况下,遭受意外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远远超过一般正常人群,且糖尿病患者伤口的愈合期也比一般人长,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王先生的保单不能附加意外险。
公司通过以上核保过程才能合理地进行风险选择。
有些疾病患者,如高血压、胃切除、十二指肠溃疡等,投保寿险时需加费。在业务员的合理解释、耐心说服下,客户同意加费,但同时也提出异议,即是否加费将一直持续直到保单付费期满?有没有重新核保的可能性?
一般而言,如果客户的健康状况的确已有好转,也有充分证据时,两年后可提出重新核保的申请,由公司核保员决定是否需再次审核。例如客户乙在得知自己患高血压后,两年内经常去医院检查血压,并根据医嘱服药,血压得到良好的控制。两年后业务员可以向核保员提供客户的相关病史,核保员重新审核,决定是否需再次体检,以便重新核保。提供的病史越完整,核保员就越能客观地分析客户患高血压的程度,以及可能出现并发症的机率,从而给予合理的费率调整。对于其它疾病也如此,病史越完整,评估就越客观,这也体现了保险的公平合理性,使业务同仁及客户对保险的认识更加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