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更希望夫妻双方都认真过日子,正如一位老妈妈说:正儿八经的家庭哪用得着婚姻法
男方买一套房,女方买一辆车;老公每月收入较高,老婆在家当全职太太;女方婚前有些存款,婚后存到新账户中……这些传统的做法或许应该改一改了!昨日,市内部分银行的理财专家认为,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施行以后,女人理财思路也应该随之而变。
传统:女方买车男方买房
支招:双方一起出钱购房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父母给儿子买房子,没有儿媳的份”…… 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开始执行,婚姻和房子的关系再次成为市民热论的话题。
现在一些年轻人结婚,流行“男方买房子,女方买车子或家用电器、资助装修费用等”。
理财专家表示,新司法解释施行以后,作为女方家人来说,上述做法就得改变一下了。女方家长可以把原本打算为女儿女婿买车、装修房子、买家电等陪嫁费用,拿去与男方家长一起为小两口买房,既可以是共同付首付,也可以是各付一半房款。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保证女方对房屋有相应部分的所有权,以免万一今后婚姻出现变故时处于被动地位。
为何要这样做?新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女方买车男方买房”对女方来说还有这样的风险:车子每年都在贬值,房子可能每年都在升值,几年以后女方就会很亏。
传统:婚前存款转到新账户
支招:个人账户要谨慎转账
对于手头有存款的“准新娘”来说,可能对这些存款在婚后的处理依然保持传统观念:婚后把在娘家时存的钱,取出来转到另一个账户上;或者由于新家附近没有原来的开户银行,重新选一家银行开户把钱转过来。
作为一名“准新娘”,正确做法是,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都要保证自己婚前存款账户的连续性。不要把婚前个人账户中的钱转到婚后的账户中,也不要把账户中的钱取完,否则一旦婚姻出现变故,在财产认定上就可能出现异议。
传统:辞掉工作当全职太太
支招:买保险预防意外变故
孩子太小家里没有人带、丈夫工作忙需要人照顾、家庭每个月收入还比较可观……部分女性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可能会辞掉工作,回家当个全职太太,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丈夫和孩子身上。
当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施行以后,全职太太也可能会面临危机———若房子是丈夫一个人买的,财产也是丈夫的,一旦婚姻出现变故,全职太太有可能会分不到财产。
怎么办呢?理财专家认为,全职太太可以为自己做足购的风险保障,比如购买足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意外伤害保险等,一旦婚姻出现变故,可以防范生活水平大幅度下滑。
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够防风险,在于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保险收益也将属于个人所有。重庆晚报记者 张彬
理财专家的建议,是为女方或弱势方支招,预防出现意外而吃亏。其实,我们更希望所有的家庭和和睦睦,都用不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及专家的建议,夫妻双方都认认真真过日子,而不是各自打小算盘。
正如一位老妈妈所说:“正儿八经的家庭哪用得着婚姻法。”
房交所沿用原规定
婚后加名不缴税
重庆晚报讯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施行后,让夫妻双方的房产归属再起波澜。有媒体报道,外地出现给房子“加名热”,但在重庆还没有出现这个风潮。
“在感情面前,房子到底怎么署名还是比较伤感情,大多不直接问。”中原地产工作人员昨日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咨询房屋署名、以及离婚房屋归属权等问题的市民有所增加,但并不明显。
“可能重庆人比较看得开,也可能新司法解释尚未影响到,重庆还没有出现给房子加名字的热潮。”市房交所介绍,在政策及改名税费上,目前市内各房屋交易所依然沿用以前的规定执行。
收费上,在婚前所购房屋加名字是按照二手房交易收取费用。而一旦结婚,不管是婚前所购房屋,还是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加名字收费就不一样了。
记者咨询南岸区房交所获悉,如果是婚前买房,实际署名只有一人,结婚前一方要求添加名字,收费将按照二手房交易费用收取,最终的费用取决于房屋面积大小、是否属首套房等。比如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普通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加名字的市民为首次购房,且购买时间在5年内,则需要缴纳5.5%的营业税、1.5%的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等共计上万元。
如果双方结婚,在为房屋加名字时提供有效的结婚证,证明是直系亲属后,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的房屋,南岸区房交所都将按照房屋面积的大小收取几百元上千元不等的手续费用,不用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