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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政策效果已经显现

2010-03-02            点击:

    本报讯 (记者张海燕)据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自调整后,效果已经初步显现。今年1月以来,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量已超过去年7个月的总量,成绩很是喜人。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自去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截至去年底,共7个月的时间里全国汽车以旧换新总量为12101辆,发放补贴资金10059万元,拉动新车消费约18亿元。为进一步提升政策效果,去年12月31日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符合规定、提前报废的老旧汽车和“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000元。今年1月18日,财政部和商务部又宣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可同时享受。

    在上调补贴标准及购置税减征政策的双重利好下,数据显示,我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数量自今年1月以来,增加了50%,日均补贴申请量约为标准提高以前的两倍,发放补贴金额增加1倍以上,拉动新车消费增长52%。截至目前,申请补贴车辆2.3万辆,拉动新车消费约33亿元。其中,补贴标准增幅和受购置税减征政策影响较大的中型载客车、轿车、大型载客车和重型载货车,以旧换新申请数量增幅显著,分别增加148%、139%、129%和97%。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我们在补贴标准绝对值上有差距,但差距已不大,有的车型补贴已接近日本,有的甚至超过了一些欧洲国家。全国乘联会相关负责人建议,拉动汽车以旧换新消费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在报废手续上尽量便利,包括多设些报废网点等。《中国质量报》

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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