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下订金,消费者被车子“套牢”。CFP供图
南都知道记者 叶淑萍 通讯员 梁冬妮 报道 10月2日,消费者严小姐在车展上看中一款小车,被商家推出的优惠活动吸引后,当即支付10000元订金。11月1日,试驾过程中严小姐感觉头晕不适,怀疑是汽车原因导致,要求4S店退还订金时被对方拒绝。
接到消费者后,福田消委会工作人员与4S店负责人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对方表示,当初的订金收款通知单上已注明“十五日内不满意可退还订金”,由于严小姐交费的日期和试驾日期间隔超过十五天,因此不能退订金。
综合双方所反映的情况,消委会工作人员分析称,对于消费者提出的“试驾不适”及“对后续服务没信心”而要求退订金的说法,消委会不予认同,另外,对于“十五日内不满意可退还订金”这项条款,消费者的理解是交完所有购车款后的15天内,商家则认为是交完订金后的15天内,双方在具体条款理解上产生争议,福田消委会予以保留。
结果:商家答应退还7000元
经过多次调解,最后在双方都有解决纠纷的意愿和各自存在纰漏的情况下,商家答应退还7000元,消费者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接受。临近春节,福田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大宗商品时,不能因为商家诱人的优惠促销而头脑发热,草率行事。一旦成交,再反悔钱是不容易退回来的。所以,在购买前一定要全面考虑,慎重做出决定,该出手时再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