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在卖车时如果不详细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过抵押登记等情况的话,一旦被发现将要无条件退还购买该二手车的全款。近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已出台并实施,从中对二手车交易市场、鉴定评估公司等均做出了具体要求。
二手车市禁经纪评估业务
记者了解到,之前南京有一些二手车交易市场自设了经纪人和鉴定评估业务,这对二手车交易带来了一些不良后果。该办法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设立提出了硬性要求,如,具备有市场性质用地不少于30000平方米,固定营业交易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展示场地不少于10000平方米。同时明确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得从事二手车中介服务,不得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交易费,不得恶意竞争,随意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
另外,办法也规定,今后再要建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销企业,都要到主城外了,主城范围里不再批建新市场。目前已开办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擅自缩小规模、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的,都要限期整改,依法处理。
估价公司须有资质证明
旧车子想转手卖个好价钱,车主一般都想先找个公司鉴定评估一下价格。该办法也对鉴定评估公司做出要求,即,要有5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其中高级旧机动车价格鉴证员或高级旧机动车评估师不少于2名,旧机动车价格鉴证员或旧机动车评估师不少于3名。鉴定评估员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而且二手车的鉴定评估,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进行鉴定评估;但属于国有资产的,必须进行鉴定评估。
车主如隐瞒车况可退全款
一些被大修过的车,一般是被转手的主要车辆,办法就此特别规定,如果二手车卖方没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