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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酒后驾驶 净化交通环境

2009-09-03    辽阳新闻网    辽阳新闻网    点击:

  背景

  酒驾事故呈上升趋势

  6月30日晚上8时许,南京市张某酒后驾驶一辆别克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张某被抓获后,经对其血液进行检验,检出其血液中乙醇 浓 度 为 381.5mg/100ml,属严重醉酒驾驶。酒后驾驶是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隐患,也是多年来交警部门久治不绝的一个管理难题,其危害性和影响程度是显而易见的。今年以来,辽宁省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呈上升趋势,共发生244起,造成152人死亡、231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21.4%、50 .5%和32%,其中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151起,造成89人死亡、144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26.9%、50.8%和33.3%。

  从今年7月份到现在,我市共发生7起因酒后驾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3人,伤3人,车损1起。2009年7月25日23时许,曲某某无驾驶证醉酒驾驶未经登记的两轮摩托车,在弓长岭区苏安大街事故地点由北向南逆行驶,与张某某驾驶的无牌号丰田吉普车由南向北超速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曲某某当场死亡,两轮摩托车乘坐人祁某某受伤住院。

  行动

  严管 严查 严罚 严惩

  为强化酒后驾驶和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力度,8月中旬开始,市交警部门全警参战,全力以赴,周密安排,科学布警,协同作战,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始终保持“严管、严查、严罚、严惩”的高压态势。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组织集中统一行动12次,共出动警力2684人次、警车839台次,共查获酒后驾驶者133人、醉酒驾驶者12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029起,拘留34人,其中12名醉酒驾驶者全部被拘留。

  与媒体联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为了从源头遏制酒后驾车的行为,市交警支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全市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交警制作了560块“温馨提示牌”,分送到全市各经营酒类的餐饮服务场所,以提示市民酒后勿驾车。

  8月15日,交警部门在全市城乡精心组织了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启动仪式,争取到移动公司、电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面向辽阳地区的手机用户,发送了“市交警支队周文举支队长携全体民警温馨提示:“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的短信80余万条。在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夜间统一行动中,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通过录制专题片、专题访谈、直播报道、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宣传报道开展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剖析典型案例,深化专项行动营造声势。政委夏云清、副支队长刘迎海先后走进电台直播间就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现场解答,深刻阐述酒后驾驶的危害。同时,交警部门还印制了5万余张提示“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的卡片分发给驾驶员。鼓励餐饮行业开展劝诫酒后驾车活动,聘请餐饮服务员担任“劝诫酒后驾车义务宣传员”,提醒就餐驾驶人自觉杜绝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还利用流动宣传车、宣传栏、展示牌、发放传单、电视滚动字幕、网站以及手机短信等各种宣传方式,让更多的车主和驾驶员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与异地调警行动队联合,强化整治工作力度

  抚顺交警支队异地执法行动队于2009年8月24日下午到辽阳,行动地点与线路由总队领导、辽阳交警支队指挥中心郑主任、抚顺交警支队带队共同研究确定。交通科科长郭洪生担任联络员,对所有工作进行了总的协调。行动中,抚顺交警支队行动队分二个小组,在城区主要岗区和国省干道遂行执法任务。所到之处,支队都安排辖区大队派出足够警力与抚顺支队行动队进行联合执法,为抚顺支队提供了本大队法律文书,完成了处置滞留车辆,违法处罚等任务。

  与辽阳军分区联合,强化部分军车违法行为治理

  支队积极联络辽阳军分区,共同配合异地调警行动队,针对部分军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军分区由主管车辆监察的高参谋带队,一行12人,分两个小组参与涉牌涉证整治工作。尤其是对部分军车不挂牌、挂单页号牌、假军车号牌、套用军车号牌和部分军人酒后驾驶、无地方驾驶证驾地方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行动中,高参谋向参与整治工作的民警讲解了军车牌证的识别方法,并留下联系电话,如遇军车违法行为立即向其通报,由他们来进行严格处理,避免当事者与民警发生冲突,造成较坏影响。

  与治安、巡警、派出所联合,增强打击违法行为威慑力

  支队强化多警种联合作战,强化严厉打击涉牌涉证及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安保工作。在整治行动中,各大队都联合刑侦、治安、派出所民警在全市范围开展整治酒后驾车、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行动,效果显著。8月25日上午7时,灯塔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李朋林率领灯塔市局各警种共67名民警分4组在辖区内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酒后驾车、机动车涉牌涉证开展集中整治,共暂扣驾照20个,滞留车辆17台,此次行动声势浩大,真正起到震憾作用,广大市民见此情景拍手称快。

  支队长周文举表示,这样的多警种联合整治行动,要常抓不懈,对违法车辆、驾驶人不管是谁一律依法处理,顶住说情风。

  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保持整治工作的一贯性

  在日常工作中,白塔大队、文圣大队、太子河大队、宏伟大队、弓长岭大队、庆阳大队、直属大队,在每天中午12时30分至14时,晚间19时30分至22时,分别在辖区内设置1个检查点,安排1个行动小组,进行酒后驾驶和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灯塔大队、辽阳县大队在此期间要设置2个检查点。沈大及本辽辽高速公路大队,结合堵卡进行整治工作。夜间22时至次日2时,各大队夜检中队进行醉酒驾驶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与此同时,支队于8月27日至30日,连续4天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各大队开展夜检查夜查行动,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的严厉性与长效性。

  "四个一律"严处罚

  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动以来,我市交警始终保持严管严制的强大态势。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照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周文举支队长一边协调全市整治行动,一边与民警一道纠正违法行为,其他班子成员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一线督导,极大地鼓舞了干警的士气。针对严厉整治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加大了装备的投入,新增29部测酒仪,建立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黑名单”数据库,将一年内两次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列入“黑名单”管理,吊销其驾驶证,从源头加强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

  8月25日晚,交警部门联合驻军对酒后驾驶者开展了夜查行动,来自驻军某部的纠察官兵,与交警一道对军队、武警酒后驾驶及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当晚8时30分许,一辆未悬挂牌照的轿车在九中岗被白塔交警拦下例行检查,经仪器检测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随即驾驶员向民警出示了军车驾驶证和武警临时牌照。此时纠察官兵闻讯赶来,驾驶员立刻驾车逃窜,交警部门马上通知下一卡点进行堵截,在新华岗将其抓获。经查,其军车驾驶证和武警临时牌照均系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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