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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十大问题

2008-03-11    中国金融网    大河    点击:

汽车消费十大问题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通报:截止2003年底,我国社会机动车保有量为96499597辆。其中,汽车为 24211615辆。与2002年比,2003年在用机动车保有量增长16742834辆,增长率为13%。个人汽车保有量为 12427672辆。其中,个人轿车4890387辆,比2002年增加1462441辆,增长率为42.7%,成为仅次于住房的大宗消费品。2003年全国轿车产量首次突破200万辆,预计今年的增长势头还会有一个大提升,私人汽车消费将成为我国第一大消费“亮点”,其消费势头可能将领先于住房消费,成为2004年消费领域的龙头老大。





  与此同时,2003年一年内,机动车驾驶员增加了11304108人。其中,汽车驾驶员增长5494737人。这使得我国机动车驾驶员总人数已突破一亿大关。仅北京有“本儿”的人就有400多万,南京2003年净增驾驶员 15万多人。在这中间,35岁至50岁之间的中年人是此类消费的重点。中国家庭轿车消费的火爆,更促使此类人群快速增长,令世界汽车产业巨头都感到吃惊。


  面对新的消费领域,巨大的消费市场,急剧增长的消费群体,他们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已成为消费“维权”新的热点、难点。


  笔者对100名驾驶员(包括专职、业余、私家车及公务车司机)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85%以上的人认为汽车消费不如意,使用环境差,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犯。


  驾驶培训,学费服务不等值


  按规定,考C照(小客车)必须有50小时的上车练习时间。但多数学员反映,在交了近 3000元培训费后,实际上车时间不足20小时,“缩水”一多半。一辆教练车上有10多名学员,一天下来,摸车时间还不足半小时。


  为了多练车,就要额外“孝敬”教练师傅。据《交通时报》报道,温州某驾校驾驶教练员每年收到学员“孝敬”的红包竟高达5万元!由于一些学员的“悟性”差,加之主考官严得出奇,考试下来,有三分之一不及格。经补考一次还是不行,就要另交学费,重新再来。然而对一些领导干部、名人、要人,却大多是从“后门”取得驾驶证,同样是考“本儿”,待遇却因人而异。


  而且,各地的培训费也差别很大,有的地方C照学习费高达3500元,有的却低于2000 元。高的太离谱,低的有“猫腻”。他们掌握了一些学员急于求成的心态,搞速成培训,甚至一步到位,以节约燃油等培训材料,降低“成本”。近几年来,各地的驾驶培训学校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大多以谋取暴利为目的,侵犯了学员的合法权益。


  汽车信贷,遭遇“霸王条款”


  据专家分析,我国从“十五”到2010年是汽车消费的高增长期,增长的核心在于汽车信贷的发展,汽车信贷无疑成为汽车消费的一大亮点。在美国,80%~85%的汽车消费依靠信贷支持;德国、法国为70%左右;印度为60%~70%;中国台湾也为50%~60%。但我们在2003年仅有20%左右涉及信贷。


  为什么?除了消费观念滞后,很大原因是金融机构一系列不平等的“霸王条款”将信贷者挡在了门外。请看“申请购车贷款材料清单”上罗列的所需证件:本人和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近期的电话费、电费付款凭证、抵押物或质押物权利证书材料、评估报告等等。整个流程从签定购车协议起,经过客户提交借款申请、审查资信情况、进行公证登记及担保保险手续,还要收取数千元的担保金或贷款保险等等,银行才能提供贷款。


  面对这么一大堆证明、材料和手续过程,许多人望而却步。北京的张女士是某跨国投资银行的中国地区副总裁,月收入近10万元。因为工作需要,她要买一辆私家车。为此,她准备了所需证明文件如房产等,还交了首付款和服务费。但一系列事件的发生,把本来看似简单的事情搞得无比复杂,先是服务态度,后是合同问题,再又是贷款利息、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问题……把张女士搞得焦头烂额。


  她说,汽车贷款很多地方不完善,特别是法律意识。银行方面对法律就不够重视,居高临下,叫你签什么就签什么,没有平等地考虑保护贷款人的利益。最终她没有办成贷款购车。


  2003年10月3日,《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允许外国资本参与经营我国的汽车信贷业务。他们会通过专业的规避风险措施而不收取担保费用,手续也会简化。这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利好消息,但由于外资不得独资经营,只能选择与国内银行合作的方式,如何适应由制造商、经销商、保险公司、银行、消费者串制而成的消费链,达到双赢,尚需时日,消费者只能“观饼充饥”。想贷款购车,目前还要受到诸多不平等条约待遇。


  上牌上证,搭车收费说不清


  有位消费者说,不管以何种形式购车,费用都会大大超过预算,因为汽车经销过程中的名堂太多了。


  某汽车厂老总说,目前我国生产一辆轿车的利润大概为车价的20%,而不承担任何风险的经销商就从中赚了一多半。按国际惯例,经销商的利润一般不超过总利润的10%,而我国的汽车经销商却高达50%以上——造车不如卖车的!


  以“别克新世纪”为例,在上海,2002年的销售价是25.8万元,而近在咫尺的杭州却卖35万元,相差10万元!地区差的暴利是从消费者那里获取的。


  除了购车款,其他的费用也五花八门。公安、城管、保险、教育、交通运政……等等部门,都能拿出“红头文件”,理直气壮地向你收费,甚至防汛抗旱指挥部也要从中收取所谓的“长江堤防维护费”。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私车牌照还要拍卖,一块成本不足50元的车牌竟拍出了30000多元的天价,足又可以买辆车!而公务用车却可以无限制地上牌。


  在德国,除了车价外,只需100马克牌照费,15分钟便可办完全部手续,几十年不变。无论是在大城市还是小乡村,有关汽车的车价和收费是统一的,国家对汽车只征收机动车税一项,一辆轿车一年的机动车税大致相当于一个人一天的平均工资。


  车辆保险,可能被狠“宰”一刀


  长期以来,车险一直是保险公司和汽车经销商的“肥肉”,在财产险中有60%是汽车保险。太平洋保险公司2001年85亿多元的保费收入有52亿多元来自汽车保险。有专家指出,中国的汽车保险费不仅偏高,而且的确是一种暴利。


  而对消费者来说,强制的汽车保险是一杯难以下咽的苦酒。买一辆10万元左右的轿车,一年各种费用约1.2万元,其中保费就达4000多元。某的哥2000年在中国银行贷款购置了一辆捷达车用于营运,并在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上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险种,每年要交保费6000多元。2003年10月,他在一次车祸中负全责,包括其它两辆车的损失,共计金额13000多元。经保险公司两个多月的再三审核,依据他们的“不赔条款”,最后总共赔了6200多元,不到损失的一半,相当于自己一年交的保费,等于自己赔了自己。许多车主说,如果不是强制法定保险,决不会主动去当这个冤大头。


  2003年1月1日,国内最大的四家财险公司“全新”车险费率正式实施。与1999年保监会统一制定的车险条款与费率相比,专家认为保险保障范围、责任免除、赔偿处理、其它服务内容等方面并没有很大区别。虽然除营运车辆保费不变(有的还略有上调),其它车辆保费均有下调外,许多车主反映,投保容易索赔难。动员你参保前态度诚恳、服务热情;而一旦发生意外索赔时,他们却拿出众多条款,不是拒赔,就是少赔。你交的保费在人家手里攥着,只能由着人家来说。


  有位私家车主说,我弄不清楚保险这玩意到底有多深奥,虽然每个字都认识,但就有不少条款始终弄不明白。还有位私家车主说,车子有厂家的特约维修点,但事故车修理却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厂家维修;而一旦经别的厂家修理,特约维修点因此取消了其资格,不再享有“三包”等服务,使得这位车主非常恼火。


  保险公司为了规避风险,对车辆行驶风险较高的营运车辆保费不变,也使这些车主忿忿不平,认为明显带有歧视性质。


  开车上路,行车环境不如意


  一些地方出于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乱收费、乱罚款,是造成汽车使用环境恶劣的主要原因。行驶中稍不注意就会被罚款,罚款还有依据,可如今时髦的“拖车费”、“停车费” 却高得吓人。


  北京某车主违章停车后,罚款5元交银行,但拖车费、停车费却高达300元、40元,这些钱是某些部门私自收取的。还有各种收费站,行驶不了几公里就要缴费,站与站之间的密度之大使消费者怨声载道。许多经营道路客货运输的企业,也都普遍感到经营环境恶劣,不得不以超载来弥补损失。


  更令许多人困惑的是,成百万上千万的交通违章罚款哪去了,用在了什么地方?作为被罚者,被剥夺了知情权。有的地方还限制购买外地车,在主要街道上不准“皮卡”(小型厢式货车)行驶。个性化的汽车装饰、改装,也因与行车证记载有出入而被有关部门视为违规而遭到重罚。


  许多人买了车后,都觉得增加了不少烦恼,而这种烦恼均来自外部环境的不如意。虽然北京市从今年开始取消购车需出示泊车证,为汽车消费开了一道“绿灯”。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汽车逐步进入家庭,停车位又成了一个汽车消费的门槛,使车主忧心忡忡。在杭州,车位的价格普遍在20万~25万元一个,一些建筑商也趁机向汽车消费者狠狠“宰”一刀。普通消费者即便有心购车,也无力支付昂贵的车位费,购车梦只好作罢。


  许多人感叹:买得起车养不起!许多准备购车的人说,汽车消费真是难,除了交钱,好像没有一个环节是方便快捷的。


  质量投诉,有关部门举证难


  2002年中国消协受理了3919件汽车投诉,其中有2915件涉及质量问题,但厂家总以这那的理由,用很专业的托词拒绝受理、赔偿。而且由于汽车本身是集各高科技于一身的工业产品,涉及方方面面,因而检测鉴定难,消费者难过举证关。各地的消协普遍感到:汽车质量纠纷调解难度大,一个重要原因是鉴定难,检测机构少,检测设备落后,项目无标准,鉴定费用高,使不少消费者望而却步,自认倒霉。而且,我们多年盼望的汽车召回制度(俗称“三包”),虽经多年酝酿却迟迟不能出台。


  如果不能从制度上解决缺陷汽车的“召回”,汽车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保证等问题不仅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可能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由于没有和国际接轨,同样会给今后我国汽车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带来麻烦。


  虽然国家质检总局有望在年内出台《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为今后正式出台汽车召回制度积累了经验,但由于牵涉相关部门太多,如退货后购置税、牌照费等费税如何处理等,急待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可以预料,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消费者对屡屡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处于无奈之中,质量投诉相当艰难。特别值得指出的是,进口车质量投诉一直是难中之难,如轰动一时的武汉“砸车事件”,长沙的“陆慧事件”,??吵抵髟谝淮纬祷鲋邪踩??椅创蚩?斐墒苌耸录?鹊龋?两穸嘉吹玫皆猜??怼R? 此,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官员劝告消费者,在目前的情况下还是购买国产轿车为宜。


  维护保养,外行屡屡遭欺诈


  汽车的使用过程,维护保养是重要一环。但由于大多数驾驶员修理知识缺乏,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汽车维修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修理工水平低,不具备资质上岗;将汽车的小毛病故意扩大,从而漫天要价;虚报维修作业项目,只收费不维修;变相倒卖车辆维修竣工合格证随意提高工时、单价;不按技术规范而漏项或减项作业;趁维修之机掉换车上原厂配件等等。


  笔者认识一个修理厂老板,他曾说过这样一件事:某“别克”车主来找他修车,经他检查,是由于启动电路上一根保险丝熔断而导致车不能发动,修理成本最多5元钱,但他却把故障添油加醋地扩大数倍,收了人家2000元钱。


  汽车维护保养和修理行业暴利多多,以至于不具备维修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即便是在一些厂家的特约维修站,也多少存在着对用户不尽心、推委扯皮的现象,除了首次“磨合保养”(费用由厂家支付)是免费的,其他时候或多或少存在欺诈现象。


  交通事故,司机权益无保障


  司机怕出事,而交通事故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许多人其实更怕有关部门执法不公,怕地方保护主义,怕“暗箱操作”,肇事司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普通司机最怕与官车、警车、当地车遭遇,因为一旦不幸发生摩擦,有理也要先输三分;还怕事故车辆到指定场点修理,说不定怎么被狠“宰”一通;怕事故赔偿中,受害人漫天要价;怕强行收取事故押金;怕事故久拖不决;甚至怕轧了农民的鸡、狗……


  某肇事司机被死者家属威逼披麻带孝,长跪死者面前两天,而此次事故,死者应负同等责任。由于驾驶员在交通行为中是“强者”,常常遭人嫌,社会偏见使驾驶员的生存状况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和重视。而大多数肇事者也都抱着消财免灾的想法,忍气吞声。虽然对处理不公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但“胳膊肘子往里拐”,有关部门是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胜诉的机率是微乎其微,申诉也是白申诉。所以,驾驶员一般都不会走这一步。


  据对许多经历过交通肇事的司机调查,对事故处理的满意率不到百分之十,很多人认为他们赔了很多不该赔的钱。


  汽车配件,假冒伪劣满市场


  许多消费者为避免在修理养护中被人“宰”,自己购买材料进行日常保养,却又会踏入假冒伪劣汽配的陷阱。


  据某地工商部门对一汽配城打假时发现,总共56个门面,几乎家家售假。从发动机总成到小小的车徽标,13000多种汽配产品中有85%是假冒伪劣产品。假货是正货价格的四分之一,店主会明确告诉你有两种价格,碰到内行,便问要是“正宗厂”的还是“配套厂”的?碰到外行则趁机作假,获取暴利。


  由于这几年汽车消费市场火爆,带来了汽配市场需求的扩大,许多乡镇小企业,个体作坊都参与制假,假冒伪劣汽配产品已形成了一个“朝阳产业”。广大消费者急盼整治汽配市场,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广州本田等著名汽车生产厂家则纷纷郑重告戒消费者,他们的正宗零配件只供应设在各地的特约维修站,其他店铺出售的均是假货。


  年检年审,部门垄断无选择


  市场经济最显著的特点是竞争,竞争才能发展、提高,才能体现社会公正和效率,消费者才有选择的余地,从中得到实惠,而垄断经营必然产生腐败。改革开放以来,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棉花、住房都放开了。衣食住行,惟独“行”的问题还处在部门垄断的状态中,车辆年检检测、驾驶员年审便是最明显的例子。


  许多汽车检测站乱检测、乱收费、强行修理等问题。明明是合格,他们说不合格,就要再检一次,多交一次钱。但如果额外再多出一笔钱,不上线也合格,甚至发廊女老板也可以代检。广大车主敢怒不敢言,因为“只此一家,别无它店”,消费者根本没有选择。


  其实,像这种侵犯消费者选择权的现象,在全国各地都有,有的地方甚至更严重。震惊全国的福州黄山车管所18名民警和28名协警员集体犯罪案就是垄断经营最典型的事例,而直接的受害者则是广大车主。许多驾驶员说,“年检”其实就是“检钱”。


  为此,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将车辆检测、驾驶员审验工作放开,让社会上有资质的部门参与竞争,进行市场化运作,以维护广大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值得庆幸得是,从2003年5 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为方便车辆检测社会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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