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安门将姚健因在三年前卖掉一辆三菱跑车,没想到三年后竟然惹来麻烦。买车人驾驶这辆三菱跑车出车祸,造成一死一伤。因这辆车没过户,因此姚健前后垫付死者家属20多万元赔偿款。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因买卖二手车没过户而导致的纠纷屡屡发生。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买车人发生肇事,卖车人就有可能充当冤大头,无辜承担赔偿责任,付出一定的意外代价。
典型案例
卖车后竟惹出一身麻烦
1 原国安门将姚健的一辆三菱跑车为他惹来无数麻烦——虽然早在2000年就卖给别人,但由于始终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03年这辆车出车祸造成一死一伤。事后,姚健被法院强制垫付死者家属17万元赔偿款。后因伤者提起诉讼,北京市一中院于今年国庆节前判决姚健再次垫付6.2万余元。
2 余先生在某品牌汽车二级经销商处办理了旧车置换业务,将自己使用了两年的桑塔纳折成车价卖给了经销商。为了便于尽快办理该车的过户手续,余先生将旧车的所有相关手续都交给了该经销商。不想一个多月后,多张交通违章的罚单却被寄到余先生家中。后来余先生才知道,原来是经销商在没有办好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将旧车出售给了他人所致。
3 张先生在四年前把小货车转让给了别人。不久前,他收到了一封催交今年养路费的信,一个月养路费为340元,10个月3400元,还要交罚款和滞纳金。他说,之前3年,新的车主一直交养路费,但每次都是用卡交费,所以公路局也查不到是谁交的养路费。现在,他自己也找不到这位车主,不知道如何才好。
观点交锋
车主与事故无关,该不该掏钱?
记者随即采访了几位车主与律师,听听他们对这类事件的看法。
车主:虽然车主还是姚健,但不是他肇的事,凭什么让他掏钱呢?再者说了,谁开的车肇事谁就应当承担责任。”另外一位车主补充说,余先生与姚健一样冤,车子已经卖了,凭什么还让他交罚单?他又不知道人家又把车卖了。那位张先生呢,卖完车还要交养路费,这事搁谁身上谁都会感到委屈。
律师:车属于姚健所有,不是肇事人的,只是发生了债权的变动,没有发生物权的变动。《民法通则》有明确规定,汽车买卖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视为物权变更没有发生。不像你买手机,拿到手就是你的了。汽车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才发生物权的变动。如果肇事者没钱赔,对不起,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作为所有权人,车出了事,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你是有过错的。这种情况就好像一个孩子,去了外面惹了祸,如果他未成年,就是家长的责任,如果他已经成家单独过了,那家长就不用负责任。而这个过户手续,就是让孩子成长成个人的过程。汽车在中国相当于不动产,所以必须以登记为原则,不是以占有为原则。所以我说,卖车没过户,就是你的错。
专家建议
卖车一定要过户
传统观念上的买卖,就是双方有出售和购买的意向,谈妥一个合适的价格,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到此买卖过程结束。但是汽车这种产品的买卖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买卖,由于产品的产权特殊性和车辆的移动性质,它的买卖不仅有货币交易过程,还需要经过法律法规的程序,相关手续要经过相应的变更才算是交易完成,卖车的人才算是真的把车卖完,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所以,二手车交易相关手续的变更是十分必要和必须的。
二手车交易手续未变更带来的危害不能小视。如果您未变更相关手续,那么车辆行驶本、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手续上车主的名字依然是您,也就是车辆的实际产权还是您的,即使此车的实际使用已经出售给别人,但是法律上所承认的车主还是您。您得对您产权名下的车负所有的责任,包括车辆的违章盗抢、税费缴纳等等。所以,未变更手续带来的危害,轻则补缴各项税费,重则为交通事故负连带责任,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问题。
很多人有可能几年前就已经把车卖给别人了,但是最近却收到养路费征收处的催缴费通知;还有些人也许会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说是自己的车出交通事故了之类的问题,连自己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为自己的车早已在别人的掌控之中了。所有这些烦恼,都是因为二手车手续未经过及时变更造成的。二手车市场的专家建议:在卖车以后一定要记着过户。
委托办理也要尽心
除了对过户的严重性不在意以外,也存在这样一种情况,一些买车的消费者在办理车辆过户等手续时,全权委托给代办员办理,自己什么都不管了,往往手续看似办完,可事后出现很多问题,路桥费、保险费、养路费等相关费用本不该消费者交的却因为没仔细看合同导致后续的纠纷,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消费者没认真读合同,认为交给代办员办理手续,自己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记者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了解到,市场设了预审环节,消费者一定要仔细看表中的各项是否符合要求,对于疑问要向市场人员进行咨询,才能真正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