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北京讯:一件商品若在超市收银系统中没有及时登记或更新,超市图省事而使用相同价格的其他商品条码标签顶替,这种现象人们称为“顶码”。殊不知超市的一时省事却有可能让消费者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三包服务。
前不久家住北京通州区的黄女士在超市购买一部“霹雳神8001”无线耳机,没过多久发现耳机存在质量问题,由于外包装只标明了耳机的型号却没有标明品牌,黄女士只好翻出了超市的购物小票,购物小票上显示自己所购的无线耳机是“欧凡”品牌。黄女士与“欧凡”厂家取得了联系,厂家却答复他们从来没有生产过“霹雳神8001”型号的耳机,无法为其提供维修服务。黄女士当即拨通了通州工商分局电话,举报该超市销售冒牌商品。
通过调查发现,黄女士购买的无线耳机并不是什么冒牌货,而正是“顶码”销售的商品。超市解释由于黄女士所购的那款无线耳机刚刚上架,还没来及将耳机的条码信息输入收银系统,所以暂时用同价格的“欧凡”条码来救急,殊不知让黄女士产生了如此大的误会。
虽然超市当场承诺为黄女士所购的无线耳机提供质量保证和三包服务,但通州工商分局还是专门约见了超市负责人,要求其对“顶码”销售情况进行整改。目前该超市已将所有“顶码”商品暂时下架,并将此问题通过总部向联营供货商进行了通报。
“顶码”销售多出现在超市与其他企业联营的商品上,而由超市统一配送的自营商品很少发生。通州工商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在超市购物很少开具发票,而购物小票也就成为唯一的消费凭证,由于“顶码”销售的商品购物小票与所购商品不符,极易造成超市不承认和无法享受三包的情况。对此通州工商分局要求超市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自身行为的同时提醒消费者,交款后最好认真核对购物小票和所购商品是否相符,若是遇到“顶码”的情况要及时要求超市开具手工填写的购物凭证,载明正确的商品信息。
姜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