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我市消协接到王姓消费者对所购买的“好记星”就其广告中的内存量标注不符合常规造成消费误导一事进行投诉。这位消费者在与厂家进行交涉的过程中,还发现“好记星”还存在着多处与其产品知名度不符的情况,进而提出赔偿的要求。
今年3月份,消费者王先生在多次看了由“大山”所做的“好记星”的广告后,决定为上初中的儿子购买一款MP3型号为e900的“好记星”。因为儿子喜欢听歌,需要有足够大的内存,在义乌市新华书店购买时,因为售货员对其内存量不是非常清楚,细心的王先生还登陆查阅了上海橡果好记星数码有限公司的网站。网站上标明的内存竞是“512Mb”。这款机器的价格是1180元。一个好一点的512兆的优盘尚需700多元钱,这么大内存的好记星才1000多元,这让王先生感到非常值的同时,又有点不敢相信。他又拨通了金华云经销商总经理的电话进行了咨询,确认的确是512兆的内存。3月16日,王先生高高兴兴地付款买下了这款“好记星”。
可使用了几天后,王先生发现所购买的机器的内存根本达不到512兆,甚至还相差非常大,与电脑连接后,电脑也不像优盘那样会显示出其内存大小。于是王先生通过电话联系了上海橡果好记星数码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网页上的标注是”Mb”而不是“MB”,是小兆,它比平时所说的“兆”要小,只相当于它的八分之一,也就是说,这台好记星的内存只有64兆!
王先生傻眼了,他再一次看了网上广告,的确如厂家所言是“Mb”,但自己从未听说过有大小兆之分,王先生要求厂家拿出一个这种标注也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证据。同时王先生还向金华、义乌市技术监督局、电脑公司的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咨询,还到书本上、网上进行了查询,了解到该公司所用的实际上是“位”(bit),这个计量单位虽然存在,但主要用于制造领域。而电子产品一般都用“字节”(byte)表示容量。
3月29日,消费者向公司反映了遇到的问题,下午好记星公司发过来了一封解释性的电子邮件,一方面举例说电信使用的传输单位是“位”,另一方面介绍了换算方法。
虽然好记星生产厂家表明,小兆这个计量单位的确存在,但王先生认为厂家这种作法,对消费者是误导。他说厂家在标注时,避开大众熟知的标识,而采用一般人都不太了解的“位”进行标注,其用心不得不让人产生不好的怀疑。实际上,如果网上的标注如果是大兆,他根本不会购买。并在3月29日下午,王先生发现好记星的公司网站上,原来的“512Mb”已改为“64MB ”。
细心的王先生,在确认了好记星的广告有误导,甚至是通过文字游戏进行虚夸以达到谋取竞争优势的目的后,又发现好记星还存在多处问题。例如这款好记星的产品外包装上、说明书中都未标明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而且不能通过电脑来显示内存量;包装内也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也没有标注制造商及产地,上海橡果好记星数码有限公司仅仅是经销商。
消费者就以上所存在的问题,认为好记星在进行广告误导的同时,产品还存在许多让人质疑的问题,因此要求退回产品,得到赔偿。
消协的工作人员联系了好记星在北京的售后服务处,他们对消费者所提出的广告误导没有异议,并同意退货,但不同意进行赔偿,对消费者的质疑做出了解释。他们说,好记星的有关技术参数因为网上都详细标注,不再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书在礼盒内;上海橡果公司就是总公司,北京的只是销售公司;好记星的内存可以通过机器本身的功能里看到,但只有用了多少空间的显示,没有总量显示,没有USB接口,也不能通过电脑显示。
由于公司只同意对产品做退货处理,与消费者要求的退回产品,并得到赔偿有差距。此事并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但这种行为消费者有必要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