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数次维修未留记录
“我购买的摩托罗拉ME501手机在使用三个月就出现浏览网页时自动关机的问题,三次维修未能修好。”宋先生介绍,他的手机经过摩托罗拉西罗园维修点第四次维修更换主板后,才解决了自动关机问题。
宋先生没想到该手机经过第四次维修后,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触屏按键失灵,无法接听电话。”宋先生说,该问题又经过数次维修,终未果。
据介绍,目前宋先生的手机因不能接听电话而闲置在家。眼看该手机保修期限就要到了,宋先生才了解到,三包有效期内商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让厂商换货。然而,宋先生虽然数次维修该手机,却从未填写过维修记录。宋先生回忆说:“我询问过维修点,是否需要再保修单上填写维修记录,他们说不用。”
摩托罗拉:按照三包规定执行
针对此事,摩托罗拉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一切换货标准均按三包规定执行。对于用户反映该公司售后维修点说不用填写维修记录的说法,该工作人员表示需向相关部门核实后回复维权网。
宋先生眼睁睁着看着手机三包期将近,却毫无办法,白白丢失了换货机会。然而,如果宋先生多次维修手机未果属实,摩托罗拉是否非要一纸维修记录才能换货?维修记录是维修的最有利凭证,而多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厂商更应该重视的是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利益。
切记保留维修证据
《国家三包法》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维修记录和证明就是在维修后,维修人员在保修卡上所作的维修情况记录。为了规避责任,很多企业的维修人员经常故意不填写维修记录,而消费者因为不懂或是觉得麻烦,也不主动要求维修人员填写,从而给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有机可乘。所以消费者在维修家电后,切记要维修人员详细填写维修记录,以免给自己今后的维权带来麻烦,甚至白白丧失更换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