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刘俊海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副教授 王天星
预付卡处于野蛮生长状态
记者:近日,全国连锁儿童室内游乐设施品牌“悠游堂”旗下部分亲子儿童乐园门店因关店、暂停营业等原因,导致会员卡无处可用或者无法退款等问题相继出现。从云南演员理发店遇害案,到“悠游堂”旗下部分亲子儿童乐园门店关门,有关预付卡风险的话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您对预付卡持什么态度?
王天星:严格来说,预付卡应该叫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只要发卡企业诚信经营,作为一种经营方式,预付卡有利于发卡企业回收资金,加速资金流转,有利于消费者减少支出,是一个对双方有利的事情。从这个角度说,是否办理预付卡取决于消费者个人的选择与消费习惯。我本人基本不办理预付卡,原因是会被发卡企业绑定,限制下一次的消费选择。
刘俊海:预付卡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状态,虽然商务部制定过《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办法(试行)》,央行制定过《多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但是这两个管理办法基本上也都是有名无实,实践当中流于形式。商家收取消费者预付资金之后,能否履约、履约几何、能否退卡,现在都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然,有个别企业很诚信,但是确实有很多企业不诚信,携款跑路的、关门店的,甚至选择违约的,还有编造各种理由阻止消费者退卡的。
我的基本看法是,在当前预付卡监管环境没有得到彻底改善的情况下,希望广大消费者慎重选择预付卡消费。换而言之,可办理预付卡也可不办预付卡的,尽量不办预付卡,如果非要办预付卡,先办一个小额的预付卡。
消费者维权渠道有哪些
记者:消费者办完预付卡,如果遇到商家态度转变、霸王条款或者关门等情况,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王天星: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市场经济应当是法治经济。作为消费者,在遇到上述情形时,首先应当与发卡企业沟通,通过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或者对于协商解决持不信任态度,可以选择依法维权,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的预付卡主管部门即商务部门申诉,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国家现在正在建立全国诚信系统,其目的就是要让失信者在社会寸步难行,督促发卡企业诚信经营,重视自己的商业信誉,善待每一位消费者。
刘俊海:如果商家选择违约不退还卡内余额,或者关闭门店导致损失,消费者追回余额会非常麻烦。即便追回,消费者花费的成本也很高。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只能是向消协投诉。消协调解不成打工商局12315电话找工商部门,现在改成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调解。如果调解依然未果,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增加监管力量减少管理漏洞
记者:消费者有时候会为了优惠等原因办理预付卡,该如何规避其中的风险呢?
刘俊海:选择办卡的商家首先要找靠谱的,应该是10年以上老店,同时也要关注企业背后的实际控股人,这些信息在网上可以查到。其次是选择离家里或者工作地点比较近的地方办卡,方便随时观察,及时维权。最后是认认真真签合同,保存证据,依法理性维权。
让消费者自己保护是最好的保护。但是有一个问题,消费者由于信息不对称、财力不足等原因,自力救济非常困难。所以,还是希望加强和改善行政监管,特别是要尽快出台预付卡消费的监督管理条例,采取从严监管的态度。
我个人觉得预付卡管理将来主要突出三个方面:第一,明确产权性质是消费者所有,不是发卡企业所有;第二,建立第三方资金托管制度,消费者花一笔扣一笔,未花完的余额还属于消费者,这就需要有第三方独立存管;第三,发卡企业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消费者预付卡余额不属于企业破产财产,消费者享有别除权或取回权。
王天星:建议消费者慎重选择发卡企业,即使是信誉较好的企业,每次办卡的额度也不要过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拓宽预付卡监管渠道,增加管理力量,减少管理漏洞,防范风险,进一步加强预付卡管理办法的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整改的违规发卡企业和应备未备企业,坚决从严处罚。对因经营问题即将停业的发卡企业,要督促其提前公告,及时为消费者兑付预付资金。对涉及备案或发卡管理的举报投诉,严格依照预付卡管理办法查处。对涉及消费者权益及合同纠纷的举报或投诉,及时向有权查处部门移交。对关门跑路的发卡企业,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和涉及金额,涉嫌非法集资和诈骗的要及时向属地公安部门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