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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致癌?律师上诉8年只为让星巴克等咖啡商贴上警示

2018-04-02    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

  几乎所有热加工食品里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丙烯酰胺。可能加州法官只是想告诉人们,风险无处不在

  “对公众的健康来说,今天是个好日子。”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律师梅茨格(Raphael Metzger)在过去8年里一直为咖啡产品应标示致癌警告而奔走,现在终于松了口气。

  加州洛杉矶高等法院在当地时间3月29日裁定,要求星巴克等约90家咖啡销售商在该州出售咖啡产品时必须贴上致癌警告标签,一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洛杉矶高等法院法官伯利(Elihu Berle)在裁决中表示,咖啡豆在烘烤的过程中会产生化学物质丙烯酰胺(Acrylamide),该物质在动物实验中被证明存在引发癌症的可能。

  据此,法院认定,在无法证明烘焙咖啡时产生的丙烯酰胺不足以构成威胁时,星巴克等90家咖啡品牌在加州出售的产品,必须在外包装上贴致癌警示。

  但上述意见并非最终判决,被起诉的咖啡公司有权在4月10日之前做出和解,或随后就裁决提出异议。当然,如果判决成立,包括唐恩都乐、麦当劳在内这些咖啡销售商,也可能面临数百万美元的罚款。

  不过,这一“重磅”坏消息未能动摇咖啡成瘾的美国人。星巴克(SBUX.NASADAQ)股价在裁决出台当日下探至56.83美元后,旋即回升,收盘仅微跌0.01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加州的法律法规经常被美国人吐槽。上述起诉咖啡行业的事件发生后,就有网友称加州的“奇葩”法规多了去了:“背个人造革的包都要标明有致癌风险,但吸食大麻却是合法的。”

第65提案

  “这个国家癌症高发,其中1/3都是与饮食有关。逻辑上讲,我们多大程度上能剔除食物供给中的致癌物质,决定了我们能否降低癌症负担。这就是这件事情的意义所在。”梅茨格在阐述其诉讼的初衷时表示。

然而他坦言,自己也戒不掉咖啡。

  美国是咖啡消费大国。根据民调公司盖洛普在2015年的一项调查,将近2/3的美国人每天要喝一杯以上的咖啡,且平均一天要喝2.7杯,1999年的民调结果也几乎完全一样,可见咖啡长期以来都是美国人的全民饮料。

  由此,围绕咖啡产品是否应该警示致癌的争议所吸引的社会关注度可想而知。

  起诉星巴克等咖啡销售商的是加州一家名叫“有毒物质教育和研究委员会”(Council for Education and Research on Toxics,下称“委员会”)的非营利组织。梅茨格是该委员会的代理律师。

  洛杉矶法院支持了委员会的主诉,判决认为咖啡公司在销售咖啡时未警告消费者其产品中含有被法律定义为致癌物质的化学物。违反了该州的“第65提案”(Proposition 65)。

  “第65提案”是什么?加州在1986年11月颁布了《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案》,日常使用中被简称为“第65提案”,该法旨在保护该州饮用水水源不含已知可能导致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发育危害的物质,并在出现该类物质时如实告知居民。法案还规定,所有10人以上公司必须披露产品中所含致癌物质和有毒化学物。

  目前,已有900多种确认致癌或可能导致癌症或生殖毒性的化学品被第65提案列为监管对象。上述案件中所涉及的丙烯酰胺便是在1990年被列入该监管清单中的。

  具体来说,该法要求,一旦消费品中含有被列入监管的化学品,那么商品就要清晰地标注这样一段警示语——警告:该商品含有加州认定将导致癌症和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发育危害的化学物质。

  第65提案的一个较有争议的规定是,涉及到有害物质含量时,应由商业实体提交证明。

  星巴克和其他企业无法证明在咖啡烘焙过程产生的致癌物质不会对人体造成威胁。

  争议之处在于,在科学界尚未能就丙烯酰胺的致癌程度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商业实体更难以有效证实。

  “目前还没有人类研究能够绝对地回答这个问题。”美国癌症学会副首席医学专家利希滕菲尔德(Leonard Lichtenfeld)认为,在错误的剂量下,水和空气也将变得有毒。该学会在2014年的一项医学研究评论中称,尽管实验室研究显示丙烯酰胺和小白鼠身上的肿瘤有关,但前提是这些小白鼠服用了比平常多1000至10000倍剂量的丙烯酰胺。

8年诉讼长跑

  其实,这场小协会挑战大行业的官司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是在8年前。

  梅茨格名下律所在其网站列举了若干目前正在进行的诉讼案,丙烯酰胺排在第一位,除此之外,还有数项针对二乙酰、甲醛、溴丙烷等有害物质的起诉。

  在丙烯酰胺诉讼案的描述中,该律所称,在2010年代理委员会诉星巴克等咖啡公司的案件中,提出的诉求为:要么咖啡公司减少丙烯酰胺用量,要么贴警示标签警示公众。

其实梅茨格打过不少胜仗。

  2002年,梅茨格代表委员会起诉了麦当劳和汉堡王,胜诉的结果是加州的所有速食餐厅从2007年开始在薯条产品外观贴上丙烯酰胺警示标识,并为此前未做警示的做法缴纳了罚金;2008年,亨氏、菲多利(Frito-Lay,乐事、奇多等品牌拥有者)、Kettle Foods等涉案食品企业,也最终以减少其薯条薯片产品中所含丙烯酰胺水平为条件达成和解。

  “我坚定认为,薯条业能做到,咖啡业也能做到。一个警示可能无法奏效,因为它(咖啡)令人成瘾。”虽然梅茨格想让咖啡业也减少产品中的丙烯酰胺水平,但在以烘焙论成败的咖啡业,难以为影响咖啡口感的做法让步。

  星巴克等咖啡销售商认为,咖啡中所含丙烯酰胺在法律规定的安全剂量之内,且咖啡对健康的好处远超过所带来的风险。

  美国国家咖啡协会也已发表声明,称正在考虑上诉:“在咖啡产品上的致癌警示会产生误导。美国政府的膳食指南认为,咖啡是健康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不过,洛杉矶高等法院的判决已经在起作用。梅茨格称,目前已经有包括便利店品牌7-Eleven等13家被起诉的咖啡销售商做出妥协,同意在商品外观上做警示标识。

  很多人认为,加州各地的一些法律要么具体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要么只是毋需多言的常识。

  比如,在洛杉矶,法律规定不能在未获救生员允许的情况下在沙滩上丢飞盘或抛足球,违者将被处以1000美元罚金;在沃尔纳特市(又名“核桃市”),除非获得当地警长的批准,否则男扮女装将被视为非法,并且任何人都不能戴着面具和伪装走在街上。

如果梅茨格再次胜诉,那么意味着加州又将多了一条细致入微的法律。

  “从实际角度讲,我们会建议人们因为法官的判决而别再喝咖啡了吗?不会。这才是科学告诉我们的答案。” 利希滕菲尔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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