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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慧眼识别网络传销

2017-04-20    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

  针对在网络上出现的五花八门的传销样式,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日前提醒广大市民:无论传销活动的形式如何变化,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缴纳入门费、以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的不法行为,要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中国消费者报讯 针对在网络上出现的五花八门的传销样式,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日前提醒广大市民:无论传销活动的形式如何变化,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缴纳入门费、以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的不法行为,要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朝阳工商分局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传销的常见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网络创业”“网络投资”等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

  二是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资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形式诱骗群众;

  三是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发展下级代理商从事网络传销;

  四是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

  朝阳工商分局特别提醒普通市民,识别传销,要看3个主要特征:

  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三是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群众要提高警惕,摆正心态,不要轻信各类违背市场价值规律的传销骗局,以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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