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预调鸡尾酒比较流行,这种产品包装类似常规饮料,不仅成人饮用,很多未成年人,甚至儿童也成为其消费对象。据了解,该类产品是预先调配好,含果汁的酒精混合物,包装销售可以直接饮用,属于酒类产品,酒精度超过3%vol,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低醇啤酒酒精含量。但是,市场上部分产品没有在醒目位置,清晰标示反映其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外包装有关“酒”和“酒精度”等字样很小,而“果汁含量”等字样却比较明显。如果消费者不仔细辨认,特别是未成年儿童消费者,很容易把这些酒类产品当成普通饮料购买饮用。有的儿童在家长面前饮用也未被家长察觉,这类类饮料酒产品已经不时出现在未成年人出游或者聚会的场合。
针对这一现象,中消协提出如下警示:
1、家长或监护人及未成年消费者应该正确选择饮料类产品,不要误买酒类产品。
2、销售者应依法销售酒类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3、预调鸡尾酒生产厂家,应更改包装,在醒目位置对商品的属性进行标示,避免误导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另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对食品名称的标示要求,“生产者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儿童节到来之际,中消协呼吁社会各界关心儿童健康成长,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类饮料酒类行业应加强自律,严格执行有关国家规定和标准,新闻媒体应正确引导青少年购买饮料产品,有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类饮料酒类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加强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