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又是一年一度的全国“质量月”。
1978年6月24日,原国家经贸委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决定于当年9月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此后40年,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氛围日益浓厚,出现越来越多高质量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发展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将高质量发展摆在了重要位置。
我国质量工作伴随着改革开放而来。1978年改革开放,中国国民经济处于恢复初期,许多企业生产效率低、产品质量不高。
1978年至1988年的质量工作起步阶段,1988年至1996年的质量工作深化阶段,到1996年至2008年的质量工作提高阶段,2008年至2018年的质量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回顾改革开放40年,我国质量工作精进不休,走出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质量工作起步于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当时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是解决10亿人的温饱问题,即“有没有”的问题,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尽快把“蛋糕”做大,改变缺衣少食、连火柴肥皂都要凭票供应的短缺经济状况。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定实施改革开放国策,当时称作TQC的全面质量管理被引入中国。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门逐渐打开,思想获得解放,全面质量管理有组织、有领导的在全国推行开来。1979年8月第一次召开质量管理代表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中国质量管理协会成立,成为中国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里程碑。
原国家经贸委决定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后,每年的9月,全国各地根据统一主题开展“质量月”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生产优质品光荣、生产劣质品可耻”的社会风尚。
1980年3月,原国家经委颁发了《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全面质量管理在全国普遍推广运行。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企业自主权加大,政府对市场放松了绝对控制,由于市场经济极不健全,几乎所有产品都供不应求,假冒伪劣产品也层出不穷。一些国有企业也放松管理,质量出现波动,甚至也造假制劣。
1985年,青岛电冰箱总厂(海尔的前身)收到一位用户反映:工厂生产的电冰箱有质量问题。初任厂长张瑞敏突击检查仓库,发现库存不多的电冰箱中有76台不合格。张瑞敏当即决定,在全厂职工面前,将76台电冰箱全部砸毁。张瑞敏带头砸毁76台有缺陷的冰箱,唤醒了工人的质量意识,成为中国质量发展史上标志性事件。
1986年,原国家经贸委对当时的8200家全民所有制大中型工业企业提出“八条基本要求”,从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实际条件出发,以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基础工作为基本要求,把建立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作为重点。
1987年,浙江杭州武林门广场上,5000多双假冒劣质温州产皮鞋葬身火海,这一把大火烧醒了温州人的质量意识。
1988年,国务院成立国家技术监督局,专门从技术领域管理质量工作,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还由原国家经贸委负责。
质量振兴成为国家重大方略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提出“质量否决权”很有“中国特色”,在企业中广泛推行就。
当时“质量否决权”也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以至在国家标准GB/1T0300.5-88中就增加了“质量考核”的内容并明确规定“在质量考核中要实行质量否决权”。但是,质量考核或者“质量否决权”,实际上只是一种行政手段,一旦进入市场经济领域往往就失效了。
在经济转轨的转型过程中,假冒伪劣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其数量之大,品种之多,范围之广,是人们始料不及的。1990年以来,国务院领导提出“铁腕抓质量”方针,分别对制售伪劣卷烟、白酒、药品、农资、汽配、洗化用品、通讯器材重拳出击。
九十年代初期发起的“中国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启了舆论监督质量的先河,质量舆论监督形成空前广泛社会氛围。自1992年以来,围绕打假扶优、规范市场、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等方面开展活动。尤其在打击假冒伪劣、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揭露曝光了一大批制假售假案件,扶持了一大批品牌企业和名优产品。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
1994年,浙江温州颁布《质量立市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实施质量立市战略。此后,温州先后经历打假治劣、名牌兴业、信用温州、品牌强市4个阶段,一步一个脚印,从一个质量重灾区蜕变为先进制造业集聚地。
1996年12月24日制定《质量振兴纲要》,明确提出国家将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以及广泛开展的“质量立市”、“质量兴市”活动,标志着质量振兴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大方略。
这对于深化改革、加速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我国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996年以后的质量工作提高阶段,质量工作的发展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伴生伴随、相互促进,在政府的引导、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获得全面长足发展、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全社会建立健全了质量监管制度。打击假冒伪劣,营造了和谐的质量环境。标准、认证、计量等质量基础工作不断加强、企业的质量责任和质量意识增强,质量管理及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提高。
质量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2001年,质量宏观管理工作划转到国家技术监督局,改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同年,成立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分别承担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
2004年组建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至此,基本形成了以国家质检为龙头,行业和省市级检测机构为骨干,县级检测机构为基础,涵盖所有产品领域的全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质量监督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质量工作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质量法制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从无到有,从局部到全局,形成了涵盖比较全面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法制体系。仅原国家质检总局履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职责依据的法律法规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二十几部。
在制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形成了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质量认证认可制度、特种设备监察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初步建立了适合中国国情的质量监管体系。
标准化上升为国家战略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了修订。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中央政策首次将标准与战略、规划、政策等相提并论。
《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是未来我国标准化事业的五年规划,该规划认为“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
从经济转型升级的角度来看,标准化是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的关键环节,是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重要保障。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引领新旧动能的更换,以标准全面提升推动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是新形势下标准化成为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全面落实质量提升战略部署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质量第一”是我国始终如一的质量发展理念,也是经济新常态下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就提出了“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工作要求。
2017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指导意见》强调,要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同样也多次强调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质量强国相继出现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并成为各类重要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高频词。
《指导意见》提出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的坚定决心,向全党全国发出了质量总动员令,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方向指引。
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取得的发展成就靠的是改革开放,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认为,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依靠进一步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