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证放到药店,按月就能领取一两千元租金;有专门的租赁网站提供租证交易,甚至衍生出大批只为“租证”而考证的人群……国家规定,新开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但当前很多药店只见证件不见人的“影子药师”现象依然存在,且形成了一条药师租证、药店用证、专业网站牵线搭桥的黑色产业链。
租证月入千元发达地区可翻番
于敏(化名)是江西南昌一家药店的负责人。在药店每月的支出成本里,除了要交付房租,还要付给一名妇产科医生1200多元的“租证费”。“医生平时不用到岗,只需开业和监管部门检查时露露面。”于敏说。
药店租用执业药师证开业、药师“挂证”不在岗,这在业内已是公开秘密。甚至有专门网站提供租赁业务。记者登录一个所谓“聘证”的网站,发现只需简单注册就能在其“人才库”中联系到药师,也可以发布“聘证”信息,等待药师“应聘”。
记者联系到江西上饶一位王姓执业药师,对方说不能做全职药师。“如需到药店要提前打招呼,因为要向医院请假。”谈到“租证”的价格则直言:“以前在南昌也租过,就按市场价800至1000元/月。”
记者以开药店为由发布“用证”信息后,很快有江西、安徽池州、河南新乡、湖南湘潭等地药师主动来电询问。
江西某高校一名考取了执业药师证的在读博士生告诉记者,租金的高低和当地的工资水平、风险高低成正比,他的一个同学把证租给广东地区的药店,相对南昌每月1000多元的行情要翻一番。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康震说,药店“租证”在全国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我国现有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总计45万家左右,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注册于药房的执业药师35万余人,这意味着还难以实现每家药店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
“注册的药师是否全部在岗也存疑,根据我对一些熟悉的连锁药店的了解,有的仅有四分之一的门店有执业药师全职在岗。”一名执业药师认证专家说。
卖药有时就靠销售“一张嘴”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记者随机走访南昌红谷滩新区6家药店,有4家执业药师均不在岗,“去开会了”、“停车去了”、“出去谈事了”……有两家药店,柜台上放着“药师不在岗,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牌子,但处方药照卖不误,也不向患者索取处方。
“销售员当药师,有时感冒药也能吃死人。”一位药学研究人员告诉记者,因执业药师缺位致残致亡的时有发生。
2016年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案件,河南籍务工人员马某某感冒发烧,家人为他在药店购买感冒药,销售人员没有从医资格,在没有任何处方情形下,私自售卖处方药,并和禁忌药包装成口服药剂量销售,马某某服药后死亡。司法鉴定认定,马某某因急性过敏反应导致死亡。法院审理认为,工作人员李某某不具备药剂师资格,不应根据客人陈述而自行配药并拆分出售,应对马某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定药店支付赔偿款48万余元。
药店药师的缺位,还可能加剧抗生素的滥用。南昌大学药学院副院长夏春华说,以当下最常见的病毒性感冒为例,大部分患者原本无需使用抗生素,然而,药店导购经常推荐阿莫西林、头孢等,可能不对症,还容易导致细菌耐药。“这意味着患者真正需要时,这些救命药可能失效。”
针对当前租证乱象,相关部门今年加大了监管力度,人社部就明确要求,要明确监管责任,加强联合抽查,启动追责。
全国多省份均出台政策加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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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亮剑“挂证”药师65人进“黑名单”
新华社电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租证”乱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强了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检查工作。记者22日从食药监总局了解到,食药监总局已处理有“挂证”行为的65名执业药师。
根据食药监总局当天发布的通告,吉林、江苏、安徽、江西、河南、广东、海南、四川、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省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65人。
据了解,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上述“挂证”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奖惩记录”栏,由所在省执业药师注册机构依照相关规定收缴其注册证,并注销注册、对外公示。
食药监总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