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提升渠道的思考
2023-12-22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次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来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必须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必须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深入转变发展方式,以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质量变革,加快形成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消费品质量事关民生福祉改善,事关消费持续增长,事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高消费品质量合格率,促进消费品质量升级,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质量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有力抓手,也是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的重要任务。
一、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的定义和测算
为准确评估消费品质量发展水平、主要特点和变动趋势,为提升消费品质量、振兴实体经济提供数据及政策支持和实践依据,国家建立了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度,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统计周期一般为一年。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76号),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是指按规定方法、程序和标准实施质量抽样检测,判定为质量合格的样品数占全部抽样样品数的百分比。消费品的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中制造业24个行业大类、234个行业小类,主要包括粮油食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与针纺织品、化妆品、金银珠宝、日用品、家用电器与音像器材、中西药品、文化办公用品、家具、通讯器材、石油及制品、汽车、建筑及装潢材料等15个类别。统计调查采取生产地原则,在抽样中兼顾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抽样方式包括从生产企业获得样品以及从实体店或网购渠道购买样品。统计测算时,除抽样调查数据外,一般还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含食品、药品监督抽查)数据作为补充,进一步提高测算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统计调查结果作为国家或地区宏观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制定质量政策、对下开展质量工作专项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当前消费品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将其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质量强国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近年来,我国消费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上升,主要消费品标准基本与国际接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智能马桶盖、电饭煲等产品的质量状况有效改善,智能手机、汽车等领域产品质量竞争力显著增强,有力支撑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但总体来看,消费品质量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消费品质量不高。消费品市场需求规模庞大,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一些企业出于薄利多销、降本增利的考虑,忽视了对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的把关,加之自身质量技术能力不足,部分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导致一些关键质量指标不合格。还有部分企业标准意识较差,执行标准不到位,导致产品未能符合当前更新、更高的技术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近年来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和监督抽查数据显示,家具制造、服装制造、儿童玩具、装修建材等领域产品合格率相对偏低,一些产品的可靠性和技术水平指标与国外同类产品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消费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质量违法违规事件时有发生,企业和消费者对侵权假冒伪劣的反应比较强烈,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仍然较多。学生用品化学品超标、儿童服装存在安全风险、预制菜腐烂变质、电动车自燃等新闻报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网络购物投诉持续多发,利用互联网平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礼品盲盒、“十元店”等新业态新模式带来新风险,一些商品同质化严重,品质良莠不齐。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与城市地区存在差距,质量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三是消费品供给结构不够合理。当前,我国消费品市场处于“供过于求、供小于求”同时并存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大多数实物商品供给大于需求,另一方面特色实物商品、品质实物商品以及服务商品、体验商品供不应求,个性化、品质化的中高端商品供给不足,品质消费需求尚未充分满足。部分中高端消费人群选择去海外消费,“需求外溢”现象仍然存在。以90后、00后为代表的新消费群体对质量品牌更加关注,但国内市场满足这类消费需求的知名品牌还不够多,品牌竞争力还不够强。
三、提升消费品质量合格率的若干渠道
提升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打破传统思维和惯性思维,更好整合政府、企业、社会、技术机构等多方力量,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中关于消费品质量提升的一系列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提升消费品合格率的重要意义,把提升消费品质量合格率作为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全面促进消费的重要任务来抓,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进一步提升消费品供给质量、改善供给结构,加强消费品供给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推动解决供给和需求不完全匹配的问题。
二是深入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提高研发设计与生产质量,推动消费品质量从生产端符合性向消费端适配型转变,促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运用统计调查结果,聚焦家居装饰装修、服装服饰、“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或合格率偏低的重点地区,集中力量开展质量提升攻坚,力争取得群众可感的实际成效。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电商家具产业为例,当地整合政府、企业、技术机构力量,连续4年开展电商家具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将相关产品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从2019年的55%提升到2023年的81%,有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不断强化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制定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探索建立全国联动抽查机制,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加大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确保产生有效震慑。加强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快速预警系统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前研判、精准识别消费品质量风险。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和网络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全面强化质量基础支撑。加快升级消费品质量标准,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用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升级。推广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站式”服务模式,组织技术机构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缺陷消除等活动,为质量提升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发挥质量奖评选、首席质量官等制度作用,引导更多企业运用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五是进一步凝聚共治合力。以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为契机,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围绕消费品质量提升、监督执法、信用监管等领域加强协作,加大对消费品质量治理的投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优化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促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加强消费品质量知识宣传引导,健全消费品质量问题投诉举报机制,定期开展消费品质量比较试验和消费调查并向社会发布结果,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六是着力加强品牌建设和典型示范。推行高端品质认证,探索开展消费品精品培育和知名品牌创建,培育形成一批质量高、市场竞争力强、国际知名的消费精品。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聚焦重点消费品产业和产业集聚区,遴选一批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引领性项目,建设一批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提炼出行之有效的消费品质量提升模式。
七是善于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借鉴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在消费品监管方面成熟经验,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基础,建立全面高效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消费品信息平台,完善质量信息反馈、信息公开机制,大力拓展消费品质量信息获取渠道,高效整合、充分利用第三方检测机构资源,注重发挥消费者和市场的作用和力量,全面推动消费品质量监管机制创新。
八是充分发挥缺陷产品召回机构作用。强化缺陷线索收集监测,提升分析识别和快速反应能力,扩大重点产品缺陷调查和召回实施覆盖面,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产品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智能家居、网联终端产品等新业态、新产品,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联动的消费品缺陷调查工作模式。针对和消费品有关的重点产业链、产业聚集区,开展风险评估与质量诊断,推动解决共性产品缺陷问题,帮助企业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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