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已经因为维权而筋疲力尽的奔驰车主吴羽感慨地对记者说,“冲着国际品牌应该附带的信誉我买了这款车,但他们售后无赖的行径令我真的无语了。”
据了解,吴先生本人车辆,是2014年8月在辽宁之星奔驰4S店购买的新车,于今年7月12日发现,车辆发动机故障灯有问题,很难正常启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三包”规定)要求,“包修期”不低于三年,梅赛德斯-奔驰当年是首家向媒体发布执行“三包”政策的豪华汽车制造商。吴先生满心欢喜地来到贵店,可是,结果令他大失所望。
吴羽告诉记者,奔驰拒保的方式比较特别,是给出一个纪委也难以实现的苛刻条件来难为消费者,让其提供保养记录、保养产品进货发票进货单、质量检验单、使用渠道证明、竣工合格证,否则拒绝售后维修。
7月26日,记者与吴羽一同来到辽宁之星奔驰4S店,该公司售后服务部的宋经理接待了记者。吴羽草拟了一份确认函,要求宋经理签字,宋经理拒签。记者看到,吴羽所写确认函大致内容是:确认4S店方面要求消费者提供保养记录、保养产品进货发票进货单、质量检验单、使用渠道证明、竣工合格证,否则拒绝售后维修;确认此项要求是总公司技术部做出的。吴羽告诉记者,这两项是他本人及妻子杨女士曾多次与辽宁之星奔驰4S店及售后奔驰中国方面交涉的结果,落实到书面,有个证据,好进行下一步维权。
同时,吴羽当场确认,自己车辆的最后一次保养是在辽宁之星奔驰4S店所做,并且要求宋经理也依照同等条件,提供自己最后一次在辽宁之星奔驰4S的保养产品进货发票进货单、质量检验单、使用渠道证明、竣工合格证等,宋经理当场表示“没有义务”。
宋经理向记者介绍,“每一台车,车主手里都有保养手册,手册里免责条款就是这样要求的,没有在奔驰授权的4S店保养……”
记者当场查看用户手册,在保修注意事项中有如下内容:“客户要求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服务中心提供整车保修服务时,请出示任一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开具的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并提供保养记录本备案。”在保修免责条款中有“整车保修期限内车辆因以下情形而导致故障和损坏的,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服务中心免于承担保修责任:不当维修、维护、保养和存放,例如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工作油液等。”
宋经理告诉记者,技术部门判断可能存在保养不当,所以我们要求客户提供正当保养的证据。另外,保养记录的证明都是连号的,明显有造假嫌疑,总公司的这一关过不了。
当天,吴羽拨打了沈阳市12315热线,经转线到12345政府热线的质检部门,质检的工作人员与宋经理连线明确告知,提供保养记录就可以,其它的不需要。宋经理提出保养记录单的连号问题,质检工作人员说“人家可能是补开的”。
此后,辽宁之星奔驰4S店致电吴羽,要求将补打的连号保养记录重新开成不连号的。吴羽也因此到为自己车辆进行保养的店,重新开了一份。
8月2日,事件回到原点,辽宁之星奔驰4S店告知吴羽,因为总部不通过,所以不能为其免费维修。吴羽怀疑,辽宁之星奔驰4S店与总部的合作有问题,自己的车曾经接到其它奔驰4S店的电话,是三年三包期即将到期之前的全车免费检测通知,这个通知为什么不是来自自己买车的辽宁之星呢?妻子杨女士多次向奔驰中国客服投诉,竟然没接到过一次来自于奔驰中国的正面回复。
8月3日,记者致电奔驰中国客服中心,客服中心候先生经过查询后告知记者,辽宁之星奔驰4S店是经授权的正规经销商,每次奔驰中国客服中心接到投诉都会与经销商联系。此事件8月3日上午10点,辽宁方面还在与客户沟通,奔驰遵循3年不限公里的保修原则,提供保修单据就可以,应该免费保修,系统里没有拒保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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