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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打赢食品安全“保卫战”?

2013-05-31    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青雪松 胡锦    点击:

  造假者盲目追逐暴利,是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食品造假甚至“制毒”,无论其手段多么花样百出,其目的归根结底只有一个,那就是经济利益。

  监管缺位是食品难以安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监管体制不完善,对监管者的问责及惩罚不到位,监管职责划分不明,发现问题甚至出现推卸责任的现象。

  法律得不到严格执行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如今,即便是有人因食品造假被判刑,人们对于被判刑者的感觉就是,一个出头的椽子,谁让他没有后台?另外一个原因就是量刑过轻,更有甚者以罚款没收产品了事。对于失职的监管者,比如三鹿事件“问题官员”,被撤职四年之后,已至少有6名先后复出。

  全面打响食品安全“保卫战”,已经刻不容缓。

  首先,要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机制,细化监管标准。相关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杜绝相互推诿的情况再次发生。同时,执法应深入严肃,杜绝走形式、走流程、图应付的表面执法;另外,当前食品快速检测机制已逐渐完善,但检测过程仍不透明,建议可开放快检过程,力争群众监督;还有,一些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不完整,或多种标准冲突,导致执法检查时缺乏重点。

  为此,必须统一标准,以便执法检查时,有目标、有重点、有准度的做出检测结果。

  其次,要加强同媒体及群众的联系,走群众监督路线。密切联系媒体,对于食品行业的不良潜规则进行深度挖掘。同时,要通过电视、报纸、上街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宣传,培养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食品辨别能力,使得群众不再因意识薄弱而受骗,遇到问题能勇于维权,善于维权;设立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对外公布举报电话,食品安全涉及到每一个群众,群众对此也最敏感,最痛恨,某些黑加工窝点能骗过监管人员,却骗不过群众的眼睛,因为就在老百姓的眼皮子底下。

  再次,着力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要求基层监管部门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主要负责人要负起责任,并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目前,上海市正在抓紧制定《上海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方案》,以粮食、肉类、乳制品、蔬菜、食用油等为重点产品,依托追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同时建立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此方法就很值得借鉴。

  最后,要把依法严惩落实到实处。民以食为天,从古至今,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唐代、明清时代,一旦流通食品使人受害,所有者会因此受到杖打、入狱甚至绞刑的处罚。现今更应如此,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曾发过通知,要求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罪当判处的,要坚决判处”,如今修正后的刑法单独列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渎职的刑事责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严格执法,得不到执法,完善再多法律也是徒劳。政府部门要做好有力保障,使得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真正落到实处,相信严惩之下,必有勇夫。(文/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工商局  青雪松 胡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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