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水源地垃圾门”等负面消息后,近日,农夫山泉相继被指自订标准允许霉菌存在、天然水浙江地方标准低于国标、水质标准比不上自来水等问题。
农夫山泉对此的回应先是“激愤”——炮轰华润怡宝为幕后黑手,炮轰协会“信口雌黄”,炮轰曝光媒体不负责任。
但无论如何,标准问题似乎是农夫山泉绕不过去的一个“软肋”。其执行的浙江省2002年制定、2005年又修订的瓶装饮用水地方标准,有害物质砷、硒、镉等指标宽松于国家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也就是国家的自来水标准(2007年执行)是不争的事实。尽管农夫山泉方面解释,因为农夫山泉水属于地表水,国家对此类饮用水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有人说,从感情上讲,农夫山泉执行标准“就低不就高”的做法消费者往往难于接受,毕竟每个人都希望、喜欢“最好的”。
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把标准与质量混为一谈了。其实标准和质量并不是等号关系。人们不能以企业执行地方标准,执行哪个地方标准还是执行国家标准,来判断水的质量。在“安全”
的前提下,判断一个企业的产品质量,看的是一个企业的内控质量指标。正如农夫山泉所说,企业有自己的内控标准——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作为一个有追求的企业,作为一个追求高品质水的企业,农夫山泉完全有能力并且也有必要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尽可能提高水质。有人耻笑农夫山泉的“机密”说——农夫山泉怎么就不能有自己的企业机密呢?
需要明确的是,标准只是一个“安全”红线,划定的是不能逾越的安全界限。而实际上,无论是制定国家标准还是制定地方标准,都有着一套严谨而琐细的程序,由此制定的标准都是科学而权威的。
并不存在这个地方标准不如那个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就不如国家标准权威的说法——在标准方面,并非如行政权力,是地方服从中央的关系。
有媒体曾询问农夫山泉在广东、湖北、吉林生产的产品都执行宽松于国家标准的浙江标准是否违法,浙江卫生厅回答称,“原卫生部(注意是“原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这一回答当真有些不太科学,一个“原”字,大家都懂的。
真正的问题在于,同一种产品的不同地方标准缘何不一样?这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都有关系。但并非说企业在A地执行B地的产品就真的“十恶不赦”。
因为A地如不认可B地的地方标准,完全可以对企业、对产品说“不”。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对此就一针见血的指出,中国的标准不是低与高的问题,而是“太乱了”。
事实上,农夫山泉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平和、不理性、不真诚。面对质疑,应该真诚地和媒体、消费者、政府部门沟通,摆事实讲证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不是急赤白脸,大喊大叫,指责这个,怀疑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