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11月20日“怒砸”西门子冰箱的一个月后,12月20日罗永浩在北京海淀剧院召开“西门子冰箱门交流会”,再次抡起大锤砸向西门子冰箱,现场砸坏冰箱十余台。
就在同日,罗永浩在博客上公布了其朋友DavidXu联系相关部门的录音,在录音中可以清晰地听出消费者维权时遭遇的被“踢皮球”经历。
对于罗永浩怒砸冰箱的行为,业内外一直众说纷纭,赞许者有之,质疑其作秀者亦有之。而透过罗永浩砸冰箱事件看中国式维权,在悍的背后,更多的还是无奈。
其实,产品故障难以获得国家法律认可的有效鉴定,这个问题一直存在。在中国的部分中等城市,由于缺乏有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鉴定难不仅是消费者维权的拦路虎,也给查处和消费纠纷调解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如果出现关于电视机产品质量的纠纷,即使当地有关质检机构提供了检测报告,也只能作为工商部门调解时的参考。如果要立案查处,则鉴定结果必须由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部门出具。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产品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有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那么,消费者横下一条心,不管路途有多远、不管鉴定费用有多高,就是要做鉴定,就一定能成功吗?
目前,鉴定难问题在消费纠纷中非常突出,并且广泛存在于各个消费品领域。应该说,对产品质量进行科学的判断,从而确定问题的责任,从法律的角度讲是合法的。
企业要求消费者出具相关鉴定报告的要求也不是错误的。但是,这的确又导致了消费者的维权困难。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关检测机构数量少,又大多集中在大城市,比如目前对手机产品,只有北京的戴尔实验室具有相关资质。
其实,不仅中小城市,大城市的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同样也存在鉴定难的问题。
同时,一些产品还存在着运输安全的问题,高昂的检测费用与维权实际收益的差距等也是消费者鉴定路上的拦路虎。
怒砸产品等偏激的维权行为在中国的消费维权史上并不是第一例,只要是在理性和法治的轨道上维护自身的权益,就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支持。
盘点近年来外资品牌在我国出现的质量问题纠纷,不难发现,不论是日系品牌还是欧美企业,他们对于消费纠纷的态度和处理方式都保持了惊人的一致。
追根溯源,是由于我国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比如专家们提到的家电产品召回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等。因此,在维权之路上,中国消费者一路走得无比艰辛。
要解普通消费者的维权之困,关键还在于建设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将企业的一举一动都纳入法律的制约之中,抬高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同时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团体的作用,通过相关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消费者维权的便利性。
在海淀剧院的舞台上再度上演砸冰箱的情景剧之后,罗永浩表示,这是他的“封锤之作”,此后他将另寻他途维权。
有关专家对罗永浩的行为表示不应提倡,但若消费者维权的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尽快完善,消费者维权之路还将布满荆棘。那么,今后仍会有消费者再度抡起铁锤,砸向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情感上带来了极大伤害的汽车、电视、冰箱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