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年过半百的刘发祥和姚慧琴老两口,从公安雁塔分局局长唐建平手里接过因养蝎子被骗的40800元后商量着,“公安局给咱们60人追回来了88.4万元,咱请人家民警吃饭,人家肯定不去,咱和另外59余人合计一下,联名给警察送个锦旗吧。”
一对老农民被骗4万余元
刘发祥家在渭南市白水县,两个已经成家的儿子都和他们老两口一样,以种地为生,家庭经济负担都比较重。2011年7月份,刘发祥从电视上看到一则广告称,西安金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金丰公司)以养殖户交保证金加盟的形式发放蝎种,并以高价回收成品蝎子。
为了减轻儿子的经济负担,刘发祥到西安长安南路140号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咨询完后,和对方签订投资40800元的养殖合同。由于他当时只带了800元现金,对方提供了不到1公斤的种蝎,让他将剩余的4万元打到金丰公司账户上后,他们会将蝎子送货上门。
回到家后,刘发祥拿出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1万元,又从银行贷了3万元,赶紧给金丰公司汇了过去,又筹集了3万多元在院子里搞起了蝎子养殖场。可等了20多天,始终不见对方送货,电话也打不通。他再次来到西安,跑到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一看,金丰公司已是人去楼空,数十名和他一样签了合同、交了“创业保证金”的人都在找人要蝎子、要钱。
刘发祥跟着其他被骗的人一起来到公安雁塔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当民警询问金丰公司的详细情况以及工作人员的姓名、体貌特征、联系方式时,大伙都说当时只顾着交钱买蝎子,对这些情况一点都不了解。
骗子用捡的身份证注册公司
由于报案的人数较多,被骗的金额巨大,该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发现金丰公司的法人是一位名叫段某的河南女子,但调查发现,长期住在北京的段某此前曾将身份证丢失,自己并不知道金丰公司的情况。
民警随后从金丰公司租用房子的房东处得知其中一名嫌疑人的电话后,初步确定了其相关身份信息,但始终找不到其踪影。随后,民警分赴陕西、山西、河南、甘肃、山东等地逐一核实60名受害群众的被骗情况和受损情况。
直到2012年5月底,民警终于锁定实施诈骗的两名户县男子,并于6月1日将其从北京抓获。嫌疑人王军(化名)说,2011年初,他从北京打工回西安途中,认识了一名河南籍男子,他们在火车上闲聊过程中,对方说可以通过推广养蝎子的技术,以养殖户加盟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弄”钱。
回到西安后,王军和老乡张涛(化名)联合另外三名男子,筹措了“启动资金”后,用一张捡来的身份证注册了西安金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80万元,公司地址为租赁地长安南路140号。接着,他们制做了宣传册、光碟等宣传材料在西安火车站、汽车站等地宣传,并通过大众媒体发布广告,致使60名群众上当受骗,骗取资金88.4万元。
昨天上午,公安雁塔分局向60名群众如数返还了追缴回来的现金。最少的为6000元,最多的是白水刘发祥和姚慧琴老两口的4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