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在北京连续召开两次会议,就近期审定完成的《农业用硝酸铵钙》、《农业用改性硝酸铵》、《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等农业行业标准向相关企业进行释义。
在15日召开的《农业用硝酸铵钙》、《农业用改性硝酸铵》相关生产企业工作会议,来自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脊集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绛分公司、挪威雅苒国际有限公司(Yara International ASA)、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境内外15家肥料企业及质检中心近30名代表参会。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相关负责人就农业用硝酸铵钙和农业用改性硝酸铵标准及肥料登记相关要求向与会代表进行了解读,详细介绍了将农业用硝酸铵钙和农业用改性硝酸铵用作肥料登记目录产品及标准技术指标制定的研究背景和依据。
对于将《农业用改性硝酸铵》标准范围明确为“在硝酸铵生产过程中添加碳酸钙、碳酸镁等原料成分,并将浓缩的熔融混合物经造粒而成的非全水溶均质固体”,一些代表认为有一定的局限性,应将范围进一步扩大。针对硝酸铵农用受限问题,代表们反应热烈,担心更名为改性硝酸铵会加剧销量低迷的状况,强烈呼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科学规范管理,并给予适当的运费和税收等优惠政策,使硝酸铵农用摆脱多年低迷,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参会代表一致认为,农业用硝酸铵钙和农业用改性硝酸铵产品的申请登记企业和产品产量与日俱增,且农用效果也得到国内外用户的广泛认可。在这样的前提下,此两项新标准的推行,将为引导此类产品的科学研发、促进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规范肥料市场秩序以及推动肥料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在水溶肥料标准相关生产企业工作会议上,共有来自境内外50余家生产企业、逾70位代表参会。 该会议就近期审定完成的《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农业行业标准向与会代表进行了释义,对《液体肥料包装技术要求》、《肥料登记标签技术要求》等肥料登记标准进行了宣贯,并提出了下一步登记管理的要求。与会代表对肥料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以及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的产品特点、生产应用、市场推广和行业发展等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据了解,目前,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登记证数量70余个,其中约三分之一来自于境外企业。标准发布后,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将迎来新的发展时期,生产企业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经营好企业品牌,生产出优质、高效的产品。(张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