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6年12月12日起,召回部分马自达CX-4(2.5L)轿车,共计5618辆。
召回车型
2015年9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马自达CX-4(2.5L)轿车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发动机控制程序存在瑕疵,在燃油表液位指示灯未发出警告的情况下,在行驶过程中可能发生突然熄火,有导致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措施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刷新发动机控制单元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