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几大洋奶粉生产商自2008年就不断争相跟风涨价,并且涨幅已明显超出实际成本增加所需,最终引发发改委对它们联合操控价格的怀疑。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国家发改委正在对几家进口奶粉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雅培、美赞臣、雀巢、惠氏、多美滋这五大进口奶粉品牌都在这次反垄断调查的名单之中,调查的原因主要是这些奶粉企业存在对经销商和零售商的价格控制行为。
昨天,惠氏承诺将立即开展主要产品的降价活动,平均降幅11%,其中单品最高降价幅度达20%。惠氏声明说,公司正在积极配合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公司进行的反垄断调查,并且承认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存在涉嫌对经销商和零售商进行价格控制的做法。
几大洋奶粉受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原因是定价最贵,但也有多位资深奶粉行业内人士分析,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这几大洋奶粉生产商自2008年以来就不断争相跟风涨价,并且涨幅已明显超出实际成本增加所需,最终引发发改委对它们联合操控价格的怀疑。
实际上,这是发改委在国内第二次以价格纵向垄断的依据来调查行业,此前被调查的是白酒企业。今年年初,茅台、五粮液因为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专家预计,医药等其他行业会将成为反垄断调查的下一个对象。
《央广财经评论》请到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咨询专家王晓晔教授,一起评论这个话题。
王晓晔:现在的市场价格涨价比较厉害,这里面有的是市场的因素,比方原材料涨价,还有人为的因素。人为的因素有的可能是企业共谋,有的就是纵相限制,比方生产商限制销售商的价格,就会导致销售商之间没有市场竞争,最后肯定价格是很高的。这一次发改委对洋奶粉五大品牌的调查,主要依据的是反垄断法的第14条。
惠氏承认垄断并主动降价 一定程度上可减少罚金
反垄断法上一次处罚是茅台和五粮液,当时罚款达到了4.49亿,这一次我们看到发改委指出已掌握部分企业的违法证据,罚款额可达这些企业年销售额的1%~10%。按照去年中国奶粉市场销售额计算,这5家企业可能合共要交出罚金1.79亿元~17.9亿元。这一次有企业主动承认错误,而且是主动降价,这样的降价行为能不能躲开罚款的处罚?
王晓晔:罚款的情况要根据违法的性质和违法的时间,比方说是不是违法行为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还有影响的范围。我想像惠氏这样的企业,现在主动降价,可能一定程度上减少对它罚款的金额,但是不会完全免除,我个人自己认为。当然罚款多少是由反垄断法执法机关来认定的,反垄断执法机关罚款的额度跟受罚人也就是违法企业认错的态度是有关系的。
王晓晔:除了罚款还有没收违法所得,这种违法所得有的时候计算起来比较麻烦。还有一个就是民事损害赔偿,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导致受害人(购买奶粉的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从理论上来说他们完全可以到法院要求民事损害赔偿。
反垄断调查最重要的目的是给消费者带来好处 国产奶粉品牌是否会受到影响不是关注重点
很多国产奶粉原本希望通过推出高毛利产品重回一二线市场并提升业绩。现在,洋奶粉纷纷开始降价,国产奶粉品牌份额会不会因此又被侵吞?
王晓晔:我们现在可能不是关注国有企业奶粉品牌是不是会壮大,当然这个也是一个因素。反垄断法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给消费者带来好处,让消费者通过市场竞争,通过企业在竞争中降低价格改善质量、改善售后服务来受益,企业通过竞争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对国内企业也一样,通过市场激烈竞争或者加强竞争强度,让国有企业竞争的意识加强,也会比方说进一步降低价格,改善产品质量。
市场人士预计医药等行业可能会成为下一步反垄断调查的对象。具体分析,哪些行业还有可能成为反垄断调查的目标?
王晓晔:很多企业的竞争意识不强,纵向限价情况在国内很普遍。医药行业关于纵向限价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不单单是药品行业,还有很多产品都是做了纵向限价,纵向限制的情况除了直接限制价格,还有特许经营、选择性的销售、搭售行为、知识产权转让等等纵向限制,但是很多纵向限制应该是用合理的原则,而不是本身违法。
简单解释一下什么叫纵向限价?
王晓晔:比如说茅台酒或者洋品牌奶粉,作为生产商它对销售商或者批发商限制价格,要求它的销售商或者零售商按照一个固定的价格销售。如果没有这样的纵向限价或者没有这样固定价格的限制,销售商之间是可以相互竞争价格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价格竞争得到好处。企业在把产品卖出去以后,就没有权力干预这个产品的最终定价权。
反垄断案件经营者有举证责任
王晓晔:执法是对反垄断法最大的宣传,通过执法活动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意识,可以给消费者带来福利。但是现在关于在纵向限价方面,大家的认识还是不一样的,这样纵向限价是不是本身违法,对上海来说它认为这个不是本身违法,所以要原告举证。反垄断法第14条对这样的行为是禁止性的,如果说被告你认为你的行为没有违法,被指控存在责任的被告应该自己举证这样的行为是不是严重限制了竞争,如果你说不是,你有什么样的证据,另外应该举证说这样的行为能够给消费者带来好处,所以我觉得这样的行为对经营者来说有很大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