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黄晟 实习记者 李姝涵发自江苏南通
在建厂59周年之际,近期,曾经名列全国医药工业50强的南通耀荣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荣公司)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只是这次是随着清算破产的消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该企业并没有达到资不抵债的法定破产界限。债权人代表们纷纷指出,耀荣公司被人为操纵破产。对于债权人代表方的质疑,耀荣公司的日常事务代为管理方产控集团总经理陆强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耀荣公司走向破产程序也是无奈之举。
59年老厂面临破产清算
今年59岁,还有一年就可以退休的老职工李波(化名),这段时间每天都会来到自己工作了40年的耀荣公司,在周围已经长满荒草的厂房前转悠。与李波经常在一起驻守的还有另外十几名老职工,他们自发组织了“护厂队”,每天轮流着在早已空空荡荡的公司值班,保护着公司的固定资产。
公司来客登记处张贴的几张告客户书及告知职工书显示,这家企业已经走向破产程序。
今年2月21日下午,很多人还沉浸在新春的欢乐中,耀荣玻璃公司的职工却忽然被告知第二天不要来上班了,在家里等待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耀荣公司始建于1954年,原名南通玻璃一厂、南通玻璃有限公司,为国家二级企业、国家大型二档企业、全国医药工业50强。
据几位老职工介绍,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耀荣公司最红火的时候,厂里有几千名工人,工人们每月都能拿到200多元的工资、奖金,比当地其他行业高出很多。
但随着市场慢慢地缺失和产业面临的转型升级,冲击了曾经兴旺的耀荣公司。在不少人看来,过多的行政干预、员工冗杂的现实,直接导致了它数次谋求自我救赎变革的失败。最终,这座给无数人留下了印记的老厂,没能迎来它的60岁生日。
整体搬迁后企业负债更多
据公开报道,2012年4月13日耀荣公司喜迁新址,整体搬迁项目工程已基本竣工,标志着耀荣玻璃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而仅仅一年时间后,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静海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静海支行)申请的耀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今年4月1日被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自此,这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据悉,按照南通市区企业退城进郊的总体要求,2012年3月30日,耀荣公司总投资2.9亿元从南通市区整体搬迁到了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培德村 (苏通大桥科技产业园)。然而就在搬迁并引进新生产线扩建升级后11个月的2013年2月21日,耀荣公司就因为资金链断裂被迫停产。
耀荣公司的老员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2001年以后,耀荣公司就连续亏损,甚至搬迁之后不到11个月就被迫停产,不得不靠出售工厂原材料来抵债。
这样的困局或许由来已久,据一位耀荣公司的管理层透露,耀荣公司在没有搬迁以前人员的压力就很大,公司原有员工1000多人,搬迁后虽然调整到了800人,但是生产线升级让耀荣实际需要的工作人员为两三百人。多出来的人员很多都是闲职,而耀荣公司因为搬到郊区,每天有8、9辆大客车接送员工上下班,并且免费提供午饭,这样的福利对于已经转制并持续亏损的企业也算不小的负担。
再者,耀荣公司主要销售产品是玻璃输液瓶和安瓿瓶,分别占销售量的70%和30%左右。但公司搬迁以后,这些产品的成品率一度还低于在老厂区90%的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查阅耀荣公司搬迁前后的资产负债表发现,截至2008年12月31日,耀荣公司资产总额为9000多万元,负债4800万元,而2012年12月31日,负债数字为1.9亿元,资产总额为2.7亿元。据熟知内情的人员透露,耀荣公司原先在南通的工厂用地,现在市值大约为5亿元,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南通国资委)拿出了1.5亿元作为耀荣公司的搬迁扩建费用。
此案的破产管理人南通市金平川律师事务所单正益律师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截至2013年5月30日,耀荣公司已经合计收到168家债权人申报债权。虽然最终的清算结果还没有完成,但江苏银行静海支行是最大的银行债权人。该行在2011年3月和7月先后和耀荣公司签订了总额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按照约定,一旦耀荣公司出现被迫停业等违规事件,江苏银行静海支行可宣布原本于2017年到期的贷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并立即收回。
然而,大部分的债权人,特别是中小型债权人都表示,不希望看到耀荣公司破产清算被贱卖,这样不仅有可能一部分债权人的利益无法收回,也会使得耀荣新投入的3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刚搬迁新建的企业如此短命,工人和扩建后新增的债权人也觉得此次破产疑点重重。
部分债权人指其恶意破产
据债权人代表介绍,耀荣公司是南通为数不多的国有企业,2013年1月31日和3月5日两次股东会议,其主要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强烈反对破产,债权人银行起初也不同意破产,但最终的结果却可能是其他股东出局,债权人的债务免掉,接盘者得益。
债权人代表方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依照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应当在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由其股东会议决定或由债权人提出。而事实上耀荣公司根本没有资不抵债,2012年底的资产负债表显示,其现有资产2.7亿元,负债1.9亿元,这还不包括其无形资产。
据债权人代表方面陈述,他们不明白耀荣玻璃既然早已效益不好,为何要重建新厂?为何当初投资1.5亿元,银行贷款5800万元,拖欠3000多万元工程款和材料款等情况下,于新厂建厂投产不足11个月,主导企业破产?而产控集团作为耀荣公司搬迁工程的主体单位,又是其实际的上级领导,搬迁资金的使用与安排是如何监督与管理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产控集团先是找各主要债权人申请破产,在债权人方不愿的情况下,又找到江苏银行申请破产,而江苏银行的贷款是于2013~2017年分期偿还,根本不是到期债权不能偿还。江苏银行在不符合法定破产条件的情况下,是如何启动破产申请的?
耀荣公司破产的结果必然是:启动破产程序之后,资产评估值将远远底于现有2.7亿 (不含无形资金产)。更为离奇的是:耀荣公司刚搬迁,刚投产,企业资产良好,生产设施更新,得到政府(产控股集团代表政府)1.5亿的搬迁补偿、补贴资金,为何要在这时候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