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苹果手机 咋有拆卸痕迹
消费者称iPhone4S是翻新机 要求双倍赔偿
本报讯(记者 王巍)消费者刘女士在正规专卖店购买苹果4S后发现无法开机,但苹果公司却以该手机有拆卸痕迹为由拒绝退货。
刘女士随后以苹果销售翻新手机,对消费者构成欺诈为由提出双倍索赔。今天上午,该案在东城法院审理。
据了解,刘女士曾要求被告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进行退货,苹果公司以手机有人为拆卸痕迹为由拒绝。刘女士向消协求助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结论为:手机有人为拆卸痕迹,但并非消费者所为。
刘女士认为,苹果公司将拆卸后的手机当新机销售,存在欺诈行为,故诉至法院,要求苹果公司退还货款4480元,支付一倍赔偿4480元,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
原本定于9点钟的开庭到10点才开始,法官宣布由于代理手续出现问题,苹果公司的代理人无法正常参与庭审,这也就意味着该案缺席审理。
今天上午,刘女士向法官递交了几份证据,包括购机发票;三里屯店出具的证明手机已拆机检查内部,发现明显人为拆卸痕迹的报告;检测报告以及涉案手机实物证明经过人为拆卸的报告。
刘女士表示,手机没有经过她自己的私修,但具体到底有没有别人私修过就不清楚了。
由于刘女士需要补充相关证据,法官在开庭半小时后宣布休庭择期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