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而不止,打而不绝,地下作坊有保护伞
新料+工业废料+荧光粉=发泡餐具
今年5月1日,从1999年起被禁了14年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重新获得生产使用的合法地位。
以聚苯乙烯树脂为原料制成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下称发泡餐具),因为无法经由生物分解及光分解而获得“白色污染”的恶名。这一性质没有变,14年后却重出江湖,自然引起各方的强烈质疑。它是怎样被生产、销售的?连日来,记者深入全国最大的发泡餐具生产地广东东莞暗访。
8年来一直在偷偷生产
去东莞寻找一次性发泡餐具,首选隔河与惠州博罗县相接的桥头镇。这个镇因地处东莞内陆,在东莞32个镇街中经济靠后,房租便宜。这为发泡餐具这样的低端产业,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发泡餐具被国家禁止生产前,在桥头镇的生产已经形成规模。被禁后,部分仍在偷偷生产。在知情人的帮助下,记者找到阿彪(化名)的塑料制品厂。
过去8年来,小小的快餐盒为阿彪挣了不少钱,现在每月生产上千万只,“我这是小厂”,阿彪说。
工厂设在居民区,大门紧闭。阿彪让工作人员打开侧门,记者进入后,大铁门从里面上锁。阿彪的谨慎,缘于不久前附近一家工厂被查,被拉走几卡车发泡餐具成品,老板被罚了20多万元。
1袋新料加上4袋废料
逐渐熟络后,傍晚时分,阿彪带记者去看生产线。500平方米的工棚里,一袋袋原材料根据新料和回收的废料区分码放,新料呈白色半透明状,废料呈黑色或灰色。10多名工人围着4台转动的机器,忙个不停。
阿彪说,这是两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由两台机器组成,一台机器是将搅拌后的原料压成型,一台将半成品切割成一个个饭盒。
工人们往机器里填料,阿彪透露,每次填料,他们都按照新料和废料1:4的比例混合,也就是1袋新料加上4袋废料。阿彪说,他们工厂使用新旧料成分比例还不是最大的,为了节约成本,有的工厂比例达到1:5,甚至更多。
现在生产的是型号为DZ303的大餐盒,成型机一次可以轧出56个。然后由其他工人切割下来,按500个一件包装。生产过程很简单,基本上由机器自动完成。阿彪说,每天生产10个小时,每次都能生产几十万个餐盒。
为让生产出来的餐盒增白,填料时还添加荧光粉。“有的工厂也用滑石粉,但效果不如荧光粉好。”阿彪说。
资料显示,荧光粉是一种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经常吸入,会生“矽肺”,还可致癌。
工业废料是主要原材料
阿彪说,工厂的原料都是一个叫阿平的人提供的,阿平在东莞最大的塑料批发市场“大京九塑胶批发市场”有门面。
在阿彪的帮助下,记者联系上了阿平,5月16日下午以洽谈业务为名和他见了面。阿平直截了当地说,他的工厂新旧料都很充足,需要多少,他一个电话,两个小时内就能将货送到指定的工厂。阿平说,目前市场上,新料的价格每吨为13200元,旧料的价格每吨为8600元。阿平告诉记者,废料大部分是工业塑胶废料,从惠州、深圳等进出口公司进的货,有时自己工厂也加工,但量少。“这些废料大部分是由国外进口的工业胶头加工而成。”
使用工业废料,利润有多少?阿平算了一笔账,如果用废料每个餐盒的成本大约在8分左右,远比新料的0.1元左右要低,和新料的1分钱利润相比,废料的利润是每个餐盒3分钱。小工厂按照每年生产千万个计算,利润是相当可观的。
日产10万件运往全国各地
阿彪的工厂每天生产的成千上万个一次性发泡餐盒,是如何流向餐桌的?阿彪说,除了少量的餐具是自己售卖外,大批量是为大工厂代工。工厂也在桥头镇,阿彪同意带记者去看看。
5月17日上午,他开着一辆蓝色厢式货车,七绕八拐,到了一家电线厂门外。按了两声喇叭,两名相熟的工厂保安打开了门。阿彪说,这里原是一家电线厂,倒闭后,桥头本地的一名老板租下生产餐具,已有3年时间。为掩饰,一直沿用着电线厂名字。车间里,8台机器同时工作,一秒钟内就有400多个一次性发泡餐盒生产出来,20多名工人都忙不过来。
一名叫阿永的人,是这家工厂的合伙人,负责销售。阿永告诉记者,工厂每天生产的餐盒超过10万件(每件为500个餐盒),向深圳、广州等大城市供货,部分产品销往湖南、广西等全国各地。他说,生意一直很好,还有几家固定的小厂帮助代工,阿彪就是其中一家。
他介绍,中等型号的批发价一件为35元,大一个型号的批发价为38元。和阿彪的工厂一样,生产餐具的原材料大部分是工业废料。
“被查过,都用钱摆平了”
5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东莞宏远批发市场,这里是餐盒批发的集散地。
阿彪工厂的餐盒送到这里,每件价格已经提高了3元到5元。
在广东严厉打击一次性发泡餐具的14年里,东莞桥头为何还有很多工厂能生产?它们又是如何躲过检查的?
“我们也被查过,后来都用钱摆平了。”阿彪说,有时被查出问题时,都会找房东摆平。房东是村里的干部,神通广大,和那些检查部门熟悉。被查后,经常通过他们送去3000到5000元的红包,然后问题就解决了。
5月17日夜晚12点,记者和阿彪约好到街头吃夜宵。当老板用发泡餐具盛着热的食物送来时,阿彪连连摆手,说他从不吃发泡餐盒装的食物,“那个东西有毒”。据《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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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珊923-:其实到底是谁说的对人体没危害?而且这种东西对环境的危害最终还不是害自己?
@珠海小黎: 降低入刑门槛,提高违法成本;增加举报违法信息奖金,问责当地主管部门;调整商业税收政策,减免不必要税项,鼓励企业环保操作,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