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再探“自来得废弃动植物油脂加工厂”
大门紧闭相关部门各说其辞
作者:□晚报调查组文/图
本报讯 在榆中县和平镇柳河沟村袁家营社,证照不全的“自来得废弃动植物油脂加工厂”在有关部门查处一年后,依然继续生产。在工厂负责人一再坚称“早已停产”时,工厂院子里却存放着尚未炼制地沟油的池子和满池子的餐厨垃圾,并且还有100多桶已炼制好的成品地沟油。本报“查处已过一年作坊依旧在开”的报道见报后,引起市民广泛关注。3月11日,记者再次来到榆中县,采访了相关行政管理、执法单位。
现场:铁将军把门狗护院
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第三次来到了“自来得废弃动植物油脂加工厂”。蓝色的大铁门紧闭,一把铁锁挂在大门外侧。从大铁门的一个小洞朝里面望去,只见工厂院子里空无一人,只有两只大狗听见声响在狂吠。记者再次爬到工厂上方的一处山坡上,看见院子里暂时没有生产,院子西侧摆放的100多桶成品地沟油依然还在。
记者在榆中县执法局采访时了解到,3月7日该局对“自来得”进行检查后,便派执法队员在工厂周围蹲守、监管,以防工厂再次违规生产。然而,被查处一年的“自来得”在“没有生产”的情况下,院子里却摆着100多桶成品地沟油。执法人员如此的蹲守、监管,其作用能有多大呢?
采访时,有关部门都强调,“我们检查时,并没有发现该厂有生产加工的迹象。”给记者报料的市民却说:“一般都是后半夜开始炼油,阵阵恶臭伴随着滚滚浓烟四散开来。”
县执法局:没权力查扣
在榆中县执法局,分管餐厨垃圾管理的副局长曾明军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按照市政府2011年3月公布的《兰州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自来得”确实没有取得餐厨垃圾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从事的提炼餐厨垃圾废弃旧油脂提炼行为涉嫌违法。基于这个原因,榆中县执法局才责令“自来得”不得收集、运输、处理废弃动植物油脂,停止全部生产经营行为。对于100桶成品地沟油,曾明军一再表示:“县执法局没有权力进行查扣和没收处理。”
《兰州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反餐厨垃圾集中处置规定的行为。”
《规定》中对于从事餐厨垃圾处理的单位有一定的制约条款,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餐厨垃圾处理的单位接收、处理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审批的单位或个人运送餐厨垃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曾明军解释说,这里所说的从事餐厨垃圾处理的单位,指的是取得餐厨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单位。而“自来得”没有取得许可证,所以《规定》中的这一条款并不适用于该工厂。
工商局:将启动吊销执照程序
“自来得”所持有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时间上看已经过期,也并未进行年审。负责此事的榆中县和平工商分局盛局长告诉记者,去年在对此工厂进行检查时,工商局就给加工厂下发了责令改正的通知,并且在执照年审时告知加工厂负责人,因为《兰州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管理暂行规定》已经正式公布,在没有取得执法部门审批的许可证前提下,工商部门将不予以年审。“但该加工厂一直没有取得许可证。”3月4日,工商局根据最新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再一次给“自来得”下发了最后改正期限:“2013年5月31日前,‘自来得’如果还没有取得执法部门审批的许可证,县工商局将启动对其吊销营业执照的程序。”
根据《兰州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申请从事餐厨垃圾处理服务的单位必须具备7大条件:(一)申请人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三)每日处理能力不少于100吨;(四)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餐厨垃圾处理服务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六)具有完善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七)制定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