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贵耕 杜文科报道
1月31日,本报B2版以《海南旅游“宰客门”下的黑色利益链》为题,以记者的亲身体验报道了海南旅游宰客屡禁不止的相关内幕,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春节过后,央视等媒体跟进报道的海南旅游高回扣宰客,进一步印证了本报报道中揭示的有关黑色利益链问题,也说明海南长期致力于整顿旅游乱象的努力迄今没有取得实际效果。
万事皆有源,记者调查发现,海南旅游纷呈杂乱的宰客现象都与“黑心导游”作恶分不开,而黑心导游频频出现是否与管理他们或者收取他们管理费的导游服务公司有关系呢?据知情人透露,目前,海南导游大约13000人,分别挂靠在全省四家导游服务公司,其中挂靠在海南鑫旅导游服务公司(下简称海南鑫旅)名下的达到7000名以上。
为何海南绝大多数导游对海南鑫旅趋之若骛?到底是其服务好还是后台硬?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经过多方调查采访,终于揭开了海南旅游市场问题背后的深层缘由。
“海南鑫旅”被指套牌“海南兴旅”
一份2007年9月当地工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海南兴旅导游服务公司(下简称海南兴旅)成立于1999年1月21日,经营截止日2009年1月21日。法人代表吴元佳,投资法人系海南省国际旅游开发服务中心(下简称海南国际旅游开发中心)。而海南国际旅游中心最初由海南省旅游局拨款2000万元创办于1993年7月,属海南旅游局官办的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后来在2006年2月以一份三方签署的《交接协议书》从海南省旅游局划拨至海南省旅游局工会名下。
2006年9月11日,根据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党委和国家机关及部门和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其主办、主管的经济实体全部脱钩、移交国资管理部门”的要求,海南省国资委下发《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水产养殖公司等9家移交企业委托管理的通知》(即琼国资【2006】181号)文件,该文件规定,将海南兴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移交国企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简称华盈控股)托管。
华盈控股于2007年7月12日,正式向海南兴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于当天上午10点钟办理衔接手续。但据知情人透露,因相关企业不愿意失去对海南兴旅的控制权,最终造成关于海南兴旅向华英控股移交托管之事从不了了之。
2012年11月1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海南兴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因与王辉及原审第三人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终审判决书证实:“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琼国资[2006]181号文要求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托管海南兴旅公司,但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至今未能对海南兴旅公司进行实际托管。”
2009年1月21日,海南兴旅的营业期限截止。2010年3月,海南省工商局内资处又发通知称:在国资委尚未正式接管兴旅公司之前,海南兴旅的所有工商注册资料给予“冻结”。
但是,到了2010年5月17日,原海南兴旅相关负责人便注册了海南鑫旅。“鑫旅”与“兴旅”既是谐音,用海南当地话说又几乎同音。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海南鑫旅注册资本200万元、投资人仍为海南国际旅游中心,同时还加了一个叫王槐宏的自然人。法人代表仍然是海南兴旅的吴元佳,总经理也是原海南兴旅的孙旭,办公地也与海南兴旅基本一样。
据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些表面看起来纯属巧合的东西,却是经过利益人精心设计。
首先,海南兴旅在海南导游中具有高知名度和旅游局政府背景下属国企名气,取名鑫旅,在兴旅被勒令停止经营的情况下,容易做到移花接木。实际营运中,海南鑫旅就在有意无意中对外宣称,“鑫旅”是由“兴旅”更名而来。
其次,海南兴旅经营多年,当时已经累计有3800多名导游挂靠在其名下。开办导游服务公司,导游就是最重要的生存和盈利资源。新注册的海南鑫旅没有名气,显然不能吸引到导游去挂靠。让导游误认为“鑫旅”就是“兴旅”,不仅可以把兴旅原有的导游收归名下,还可以凭借兴旅的官方背景和名气继续吸引导游挂靠。
一位原海南兴旅不愿透露姓名的管理人员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2010年5月17日至2012年5月,海南兴旅与海南鑫旅两个机构放在一起经营,表面上是以海南鑫旅执照对外经营,但是当时政府还没开放这个行业,因此海南鑫旅无法给导游开发票,只能继续使用海南兴旅的发票,就以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经营了2年。
可以印证上述管理人员说法的是,在一份《委派导游上岗凭证》上面的落款单位并列写有海南鑫旅与海南兴旅两公司的名称。还有一张2010年10月海南鑫旅印发的导游培训广告上也将海南兴旅名称排列在一起。
海南鑫旅被指伪造“省导管中心”
在上述导游培训广告上,海南鑫旅不仅将海南兴旅拉在一起,而且还在前面注明海南省导游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导管中心)。不仅如此,在与导游签订挂靠的《协议书》以及年审登记表上,海南鑫旅都要将省导管中心写在前面,让导游混同一家。尤其显眼的是,在海南鑫旅公司即海口市海府路6号海旅大厦门口,还挂有“海南省导游管理中心”的牌子。在海南鑫旅官网上,也将省导管中心放在极其显眼的左上角位置。
被海南鑫旅如此看重的省导管中心又是一个怎样的机构呢?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海南省导游管理中心居然是一个长期未获批准的非法机构。
2月28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专程前往海南鑫旅采访时,上述说法也得到证实。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下称记者):“海南省导游管理中心”与你们什么关系?
海南鑫旅总经理孙旭(下称孙旭):“海南省导游管理中心”是早些时候我们准备报事业单位的,因为海口、三亚两家导管单位都是事业单位,只有我们这家是企业单位,我们往上报时一直没有批下来,所以我们就一直挂着这个牌子。
记者:我们前期的新闻报道里提到海南省导游管理中心官网底部主办单位一栏并列标称的四个单位分别是: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海南省国际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海南省导游管理中心、海南鑫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
孙旭:我们的出资单位是海南省国际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是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的事业单位,是属于自筹自支,说白了就是自己赚钱养活自己,自负盈亏。
记者:海南鑫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和海南省国际旅游开发服务中心的隶属关系是出资人的关系,算是旅游开发服务中心下属的子公司吗?
孙旭:对,下属公司。
记者:海南旅游委又是旅游开发中心的主管部门?
孙旭:是的。
记者:“省导游管理中心”您说一直没有批下来?
孙旭:是的,“海南省导游管理中心”的牌子是一直沿用下来的,是什么都没有批,工商也没有,我们准备向省编办申报事业单位,但没批下来。
记者:“导游管理中心”都没有批下来,为什么你们要挂牌呢?
孙旭:那是一种习惯上沿用下来的,原来准备报事业单位,如果有人要干涉,我们也可以不挂,这个是无所谓,没有太多意义的。其实法律上的单位是:“海南鑫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
知情人告诉记者,明明只是依靠提供服务赚钱盈利的企业,却要装扮成行政管理机构的“省导游管理中心”,并将挂靠其名下的导游说成是挂靠在省导管中心的。
对于不知内情的导游来说,海南鑫旅既与老牌国企的海南兴旅形同一家,而且与看似直接享有导游行政管理职能的省导游管理中心是一套人马,这也许就是绝大多数海南导游选择挂靠其名下的真实原因。
海南鑫旅收费的“生意经”
工商登记资料中海南鑫旅的经营范围是提供导游服务、导游劳务输出(限国内)、导游管理、导游项目咨询、导游人力资源开发及导游培训。
业内知情人指出,海南鑫旅因为打着海南旅游委下属企业的金字招牌,又挂上所谓“海南省导游管理中心”的大牌,还将海南兴旅名下3800名导游直接纳入旗下,经过一系列的腾挪嫁接,从成立到现在仅两年多的时间,就拥有近7000名导游挂靠,已经成为海南导游服务行业老大。
据了解,海南鑫旅主要依靠向其名下的导游收取各种费用盈利。据深知其内情并要求匿名保护的人士透露:海南鑫旅每年向导游收取的费用就多达数百万,从2006年的海南兴旅延续至现在的海南鑫旅6年间的收入分别是:2007年,340万元;2008年,350万元;2009年,420万元;2010年,460万元;2011年,550万元;2012年,600万元。
具体收费项目有5项:
一是管理费,每年固定向导游每人收取240元。
二是出团费,每天向出团的导游收取10元。
三是劳务输出费,导游管理公司借助导游的劳务输出收费创收。
四是导游用品费,比如导游旗杆、喇叭什么的,海南鑫旅向导游直接出售牟利。
五是处罚收费,导游违规了,就得罚款,你不缴罚款就让海南旅游委吊销你的导游证。
在采访中,孙旭针对上述说法做出说明。
孙旭:这篇(指本报前期)报道我在网上看到了,说什么每年收取的管理费、出团费、培训费等费用就高达600余万元,差得太远了,跟我们的实际收入不符合。
记者:那具体是多少?
孙旭:我做了老总这么久,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收入。我们的员工有20多人,光去年就欠了10个月的社保、3个月的劳保,我不知道这600万的数字哪来的,这数字距离我们太远了,至于多少,这是商业上的秘密。
记者:你们现在管理的导游有多少人?
孙旭:6000多人不到7000人。
记者: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下对这6000多号人的管理模式是怎么样的?
孙旭:这6000多号人中,有2/3的人是不带团的,这1/3分中一年带一次团也算是出团了。我们管理的是社会导游,社会导游是要挂在导管部门,海南有4家导管部门,海口一家、三亚一家、还有两家对外导游管理公司。
记者:你们对导游提供哪些服务?
孙旭:第一是培训,我们按照导游管理条例提供56个课时的免费培训。海南4家导管单位,只有我们这一家公司是为导游购买了意外保险的。6000多人中,我们只有1/3的导游带团,每次出团一天收10元费用,原来物价局批给我们的是20元一天的,这是哪个旅行社要导游,就由哪个旅行社出的费用,是旅行社交的,这叫“雇请导游服务费”;6000多人中,2/3的导游服务费是收不到的,你们可以采访其他的导管公司。
记者:为什么收不到?
孙旭:因为我们管不到他们啊。哪个旅行社请我们的导游,我们也不知道,70%的导游是收不到费用的,这是最保守的计算。
记者:那就是你们和旅行社都没有监管他们的权力了?
孙旭:哪个导游出团,我们也不知道啊。全国都这样子,可能只有西藏比较规范,西藏是一天40元。所以我不知道这600多万的数字是哪来的。
记者:我们的报道1月31日刊登出来后,其他媒体很关注这事,央视也十分关注这事,直指海南的导游管理不规范。
孙旭:我们公司只是对导游的日常职能的管理。管理带团购物、宰客等应该是政府部门的职能,我们没那个权力。导游的管理比较松散,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在不在场,现在这种管理模式全国都是这样子。
记者:你们鑫旅对我们的报道中提到的“神秘的鑫旅”和收入600多万元提出了异议。那么,你们公司到底对导游具体收取哪些费用?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每年收费总额有多少?
孙旭:你们自己算一笔账,一年一人管理费240元,10元出团一天的费用,而且这10元是70%收不到的,如果我说话不真实的话,你可以问海口、三亚的导管单位调查一下,不要一家人说了算,问其他导管单位是不是也是这样?我不知道你们记者采访了哪个导游?对我们导管公司有意见我也不知道,要是有600多万元,那我高兴死了。
记者:我们从导游中了解到你们公司收费有5项,一个是管理费,第二是导游用品费……
孙旭:那没有,那真是比“十五贯”还要冤,那个是导游自己到市场去买的,作为企业哪敢弄这样的事啊,政府部门都不敢,去年省旅游委准备推出“导游服”都不敢强制购买,你说我们企业能这样吗?
记者:还有对导游的处罚收费?
孙旭:你说我们作为企业有没有那个处罚权力?
记者:按理说没有那个权力。
孙旭:所以说嘛,作为懂点常识的人都不会那么说,我们作为企业有处罚权吗?如果违规了只能是由旅游主管部门去处罚,省旅游委有专门的旅游质量检查部门,现在叫执法局了。我们只能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如果导游你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明年我们就不跟你签合同,但没有处罚的权力。
记者:如果他们做出了超过规章制度外的事情呢?你们怎么做?
孙旭:他们出不出团我都不知道,全国都是一样啊,我要知道出团了,肯定要交出团费,可是我不知道啊,为什么说现在导游群里比较乱?就是管理有点松散了。
记者:导游证是怎么通过的?
孙旭:考试。
记者:只是考试通过了,其他的不用考查吗?
孙旭:年审。
记者:年审是经过你这边的吗?
孙旭:我们的导游,我要做意见。
记者:2/3的导游不出团,你怎么做意见?
孙旭:全国都是这样,不是我一家这样,导游管理条例上没有明文规定。打个比方,条例上没有指出什么样的导游不能给年审,哪样的导游又可以做年审,比如没有说一年要带多少团才给年审,没有明文规定。一年一次都没有带团也可以通过,国家没有法律依据说不许,所以现在做事一定要依法办事,现在的人法律意识很强,你要不给他办年审,第一个跟我们闹,第二个跟旅游委闹。
记者:那一次团都不出的话,还给导游证干吗?
孙旭:这只是个资质,就像律师一样,他不打官司同样也有律师证啊,包括工商局也一样,公司不经营也要给年审,所以没有法律依据不给他们年审。
记者:导游经过你们做意见后,由哪个部门完成年审?
孙旭:审批办(海南省旅游委审批办),这是旅游委的职能,管理在政府部门。你们的《采访提纲》中还讲到举报人直白地指出“海南旅游黑导游宰客屡禁不止的根源及罪魁祸首都在贵公司”,我们领导都不知道导游出不出团,不知道罪魁祸首从何而来。要说罪魁祸首在旅行社还沾点边。
针对上述问题,知情人提出质疑。
知情人认为,孙旭说劳务输出费与导游雇请费是一回事,是有意混肴。导游雇请费是专指向旅行社收取的劳动报酬,与劳务输出费是两回事。劳务输出费,比如海南博鳌要开大型会议,需要懂英语的导游,会议方如果没有这样的人才,就会向导游管理公司要,而导游管理公司就会向会议方收取劳务输出费,收费多少由双方议价,所收取的劳务输出费除导游工资,剩余的都是导游管理公司的收入。
该人士还告诉记者,“鑫旅”公司本来拥有近8000名导游,但是在去年被海南省旅游委吊销了近千名导游的导游证,因此变成了现在孙旭承认的近7000名导游。
随着采访的深入,海南旅游乱象深层次的问题开始浮出水面,海南鑫旅为何能在海南导游市场短期内做到一家独大?海南鑫旅背后的海南国际旅游中心及海南省旅游委对其拒不移交海南兴旅资产给国资委托管,以省导管中心名义误导导游等问题是否知情?对此,本报继续关注并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