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周女士向新闻晨报反映,她花24100元购买了伦特微国际体重管理中心的瘦身护理套餐,但做完护理后全身起红疹,且奇痒难忍。由于店方称这是正常的排毒反应,于是在店方的推荐下,她又购买了29460元瘦身产品。结果症状不仅没有消除,还有愈演愈烈之势。无奈之下,她只得前往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接触性皮炎,要求她远离那些瘦身产品。周女士找到店方要求退款,店方态度却很强硬,不愿终止服务合同,且只肯退还1万余元。
3月5日、6日和7日,记者三度来到伦特微国际体重管理中心龙之梦店,但店方均不愿作出回应,称只有总部能够回复此事。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后,截至发稿时,仍未得到其总部的回复。
拿团购券去消费被游说1个半小时
周女士体重约160斤,腿部曾动过手术,医生嘱咐说体重不能过重,否则不利于腿部健康。而且,为了在夏天穿衣服时不显胖,她暗自下决心要在冬季打一场“减肥战役”。
去年12月,周女士在“窝窝团[微博]”团购网上看中一款原价3980元、促销价128元的“伦特微国际体重管理中心专业瘦身护理套餐”。周女士回忆,12月20日,她来到伦特微体重管理中心消费这张团购券。工作人员把她带到一间三四平方米的密闭小房间,在一个半小时里,不停游说她购买店内特色瘦身产品。
“工作人员说,只有我同意购买产品并支付首笔费用4800元后,才帮我进行瘦身护理。我先付了4800元,经过2个小时的护理后称重,瘦了约600克。工作人员马上说效果很明显,而我也感觉好像有些效果,就支付了余下的3700元费用。”12月29日,周女士再次接受了瘦身护理,在店里称重显示,两次护理共瘦了2公斤左右。
令周女士感到奇怪的是,她回家称的体重却比在店里称出的重。元旦过后,她向工作人员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解释说这很正常,8500元的护理容易反弹,店方只负责在店里磅秤上显示有减肥效果,客户回家因饮食等因素造成发胖,店方不予负责。如果要不反弹,就要购买排毒产品,才能确保减肥成功。
排毒后还要解毒浑身发痒后皮屑脱落
“我和店方交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有结果,不甘心付出8500元却达不到减肥效果,就咬咬牙购买了店方推荐的排毒产品。”周女士告诉记者,她以15600元的优惠价签下护理合同,并接受了一次排毒护理服务。但当天晚上,她躺在床上时,就感到浑身发痒,异常难受。
1月10日,周女士又接受了一次排毒护理,但不仅瘙痒症状没有消除,晚上腰腹部还出现块状红斑,斑块附近皮肤奇痒无比。对此,美容顾问仍解释说,是周女士的毒素太多,排完就好了。一周后,周女士做完护理,连腋下也出现了红斑。
1月25日,周女士身上的红斑始终未消。她找到店方,护理效果总监查看症状后,仍说这是正常现象不用担心,原因是周女士身上毒素太多了,并推荐一款解毒护肤套餐,包含90支精华液、20次二代排毒等项目。按照总监的说法,该套餐不仅能解除身上的毒,还可以淡化妊娠纹。“我想想闹下去也没法解决这事,而且之前付的钱可能打了水漂,就又咬咬牙付了29460元的费用。我当场使用了一款精华素,皮肤涂上精华素后,我觉得没有效果,但旁边的工作人员七嘴八舌都说有效果。”
之后的2周里,周女士依旧奇痒难耐,工作人员送给她一款据说是新加坡生产的护理产品。小年夜(2月8日)当晚,周女士使用该产品后发现皮肤红肿处变干,且皮屑脱落,抓挠时有疼痛感。
拿着诊断书去找还要推销护肤产品
之后,由于正值春节,一些医院门诊停诊,周女士不得不在浑身奇痒中煎熬,红肿处皮肤逐渐变硬。年初四(2月13日)一早,她来到长征医院皮肤科就诊,经过诊断,这些症状是接触性皮炎,医生明确告知她要远离上述产品。
2月21日,周女士拿着医生诊断书找到店方,店方称可免费给她做纯天然的二代护肤产品改善皮肤状况。“这次我坚决不同意再做了,坚持要求店方赔偿医药费并退款,店方便称等负责人回来再通知我协商退款事情。之后接连四五天,我打电话到店里,得到的答复不是负责人休息,就是生病不在店里。”
经过治疗和休息调养,周女士身上的症状已渐渐消除。2月28日,周女士接到伦特微国际体重管理中心打来电话,一名工作人员答复说,公司决定继续履行合同,除了排毒套餐的15600元外,其他的钱款一概不予退还,这让周女士无法接受。
[记者探访]
店长称并不了解投诉细节
3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山公园龙之梦商厦5楼的伦特微国际体重管理中心,门面不大,但装修得较时尚。一名自称是店长的女子证实,确实有一名姓周的女客户投诉,但对于具体的投诉细节并不清楚,并称只有接待周女士的瘦身顾问才知晓此事。不过,这名顾问恰巧休息不在店里,店长也没有她的手机号码,因此无法联系上。
店长称,店方无法接受采访,只有总部才能接受采访。记者随后留下联系方式,店长称将尽快告知总部,但之后始终杳无音讯。
3月6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该门店,前台工作人员称,店长和接待周女士的瘦身顾问都不在,也无法通过电话与她们取得联系,并表示他们将尽快与总部联系,给记者一个答复。
昨天下午,记者第三次来到该门店,店方人员仍拒绝接受采访。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公司总部的回复。
[律师观点]
该服务存在三个问题店方应退还预付钱款
了解以上事实并仔细阅读周女士与伦特微国际体重管理中心签署的合同后,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律师表示,该美容服务至少存在三个问题——
首先,店方收取了5万余元,但没有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仅有几张银行卡POS机的签购单作为收款依据;其次,店方给周女士的护理产品系其自行加工生产产品,没有产品名、主要成分名、功效、保质期、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第三,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虽然合同上写有“本协议书由乙方授权顾问签署”,但“顾问”究竟是指谁,没有准确指明。因此,无法认定签署合同系公司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公司有可能将其推脱为员工个人行为。
因此,王展律师认为店方应该退还周女士预付的钱款。周女士在支付29460元后签署的合同书上,有一个附加约定:“顾客之前有过敏,如果做了后再次过敏(排毒),可退款”。由此可见,店方对周女士接受护理服务后,出现过敏的情况予以认可,并承诺再次过敏后给与退款。不过,退款并不意味着全额退款,周女士之前接受服务时,店方的人力、物力消耗应折合成一定费用予以扣除。
王展律师还表示,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店方使用的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且是造成其过敏的直接原因,也可向法院提起侵权索赔诉讼,索讨医药费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