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即将于4月1日开始施行,北京市工商局依据《条例》起草了《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及三个配套规范,昨日起开始在官网上征求意见。根据配套规范中《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网店等“无店铺销售业态”将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
对此本报记者昨日调查发现,网店多数散装食品信息标注不全。
规定
无店铺禁卖散装食品
在《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无店铺销售业态不得经营散装食品”。
征求意见稿对无店铺销售进行了界定,“无店铺销售是指经营者不通过店铺销售,由食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邮政、电视、电话、自动售货机等方式的食品销售活动,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业态。”
根据征集意见稿的要求,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在网店主页的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号等身份信息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号。
此外,应当在销售前以适当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食品标签上的内容。
调查
网上买散装食品质量不保
目前网上散装食品存在哪些问题呢?昨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记者登录淘宝网,输入“散装”字样,共出现了21万多个相关的产品,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是食品。像是巧克力、薯片、糖果、坚果、饼干等都成了热门的商品。
在一家销售巧克力的网店里,一款百醇巧克力32元钱一斤,尽管商家已经标注着“较多断裂”的字样,但是最近一个月就有500多笔成交记录。在一家销售糖果的店铺中,一款“旺仔牛奶糖”最近的成交记录达到3000多笔。
记者注意到,在这些散装食品的介绍中,有的商家把商品的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厂名、厂址、配料表等信息进行了明示,此外也有商家仅仅简单标注了一两项内容,甚至有的完全是空白。
而对于这些散装食品的质量,消费者的评价不一。在一家主要销售散装薯片的网站,有买家给出了“好评”,也有买家给出了“一般”的评价,其中一位买家在评价中这样说,“薯片我买了一份原味,一份番茄味的。番茄味的很酥,原味的就不行了,吃到嘴里感觉一点都不酥。卖家服务态度不错,做生意也不容易,就不退了。”
散装的食品肯定会比独立包装的食品要便宜,尤其是网上的散装食品更会便宜一些。上海一位销售散装食品的卖家介绍,散装食品本身价格就低,而且现在很多消费者也不愿意去超市或是零食店里买,在网上购买,省时省力省钱,两三天的工夫就到了。不过散装食品的包装也成了问题,一些散装食品属于易碎物品,快递过程中更容易碎掉。
沈阳市民丁女士可是个零食爱好者,经常在网上买一堆零食。“我之前买过散装的香蕉片,回家仔细一称,还差了二两,不足斤。”丁女士说,总觉得散装的食品相对于有独立包装的食品来说,多少有些让人担忧,买散装食品完全是凭运气,分量足不足,味道好不好等,这些都只有买到家才知道。
记者 赵玲玲 (新浪微博:天玲玲-地玲玲[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