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即将到来的春节让商场超市人头攒动,也让各种购物卡开始走俏,再度成为节前的宠儿。为防止钱权交易,形成“灰色利益链条”,2011年5月,国家七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大额购物卡实名登记制度。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办卡人和商家利用政策漏洞,为规避购物卡实名制,在购物卡销售、办理及回收等环节“小动作”不断,甚至变本加厉为“节日腐败”提供便利。2012年11月1日购物卡实名制新规并没有得到落实,反而显得有心无力,购物卡市场认“卡”不认“人”的现状使实名制流于形式。
上有政策:大面额需实名制购卡
国家商务部于2012年9月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属于实名购卡。
下有对策:
对策一线上交易的“零手续”
95折出售10000元世纪金花购物卡,3000元人人乐购物卡,转让金花卡5000元、人人乐卡9000元,在一些同城生活信息网站的二手物品交易专区和本地生活论坛,像这样转让大面额购物卡的交易信息比比皆是,每天都会有上百条的购物卡转让信息,并不断被更新。
调查发现,购物卡在网上的转让价格都有一定折扣的优惠,一张面额5000元的世纪金花购物卡9.5折后只需4750元就可买到,较为实惠的价格和“零手续”办理,使得网上转让的高面额购物卡备受亲睐,买卖双方只需相互沟通,交易便可达成。由于网上交易属于个人买卖行为,这样的交易也为腐败和销赃提供了便利。
对策二线下分次购买的“化整为零”
近日,记者联系各大商场购物卡办理中心发现,除世纪金花从50-1000元面值的购物卡都需要实名制购卡外,民生百货、华润万家、沃尔玛、百盛、人人乐等大型购物商场对于大面额购物卡购买均有“秘诀”。
“如果您需要购买1万元的购物卡,可以换成10张1000元小面额的购物卡进行累计,这样您无需任何证件就可以直接办理了。”某商场负责办卡业务的工作人员这样说道,反复多次购买即可无需出示身份证,如果换成是现金,还会有100-200元的“分红”。
记者了解到,目前“实名制购卡”在各大商场内都有不同形式的“变味”,化整为零、不限办卡数量成为商家应对政策;一些商家为了提高办卡“效率”,规避实名制,在购物卡面值设计方面也花了“心思”,使得购物卡面额不超于1000元。
“保密”的实名制 “东窗事发”的证据
在记者采访的6家商场中,在刷卡消费时只有民生百货会显示个人信息,其他5家均无任何“痕迹”。用一位工作人员的话说就是“这就相当于现金,谁捡了谁用”,记者以办卡人身份咨询办卡,为让记者安心,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这些填写的信息只有他们内部人员才能看到,每个月这些“信息本”会封存,信息非常安全,保密指数高。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然而,在备案中,并未包含每个办卡单位或个人的信息提交,也就是说,只有在“东窗事发”的情况下,这些档案才能起到追根溯源的作用。对于防止腐败而言,不能起到实质性的预防监督作用。
随后,记者查阅《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发现,对于违反《办法》中的部分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但却并没有对“实名制购卡”的处罚措施。这就表示,即使企业未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实名制办卡”也不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措施。
西安商务局:《办法》试行有待完善
针对购物卡市场存在的问题,记者联系到西安市商务局商贸服务处。“虽然不能完全杜绝,但该《办法》在很大范围内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商贸服务处姓张的工作人员说,目前,企业“化整为零”等逃避实名制的行为有待规范,但商务部的《办法》中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所以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由于《办法》属于试行,面对实际出现的一些问题,他们会收集整理尽快向上级反馈,对《办法》加以完善。
记者了解到,目前,西安市商务局按照“购卡实名制、非现金购买制、限额发行制”的三项制度,以及先企业自查、后专项检查、再做总结的“三个阶段”正在对企业备案进行。下一步还将对企业进行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王姿予 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