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竟成“滚刀肉”?
湖北日报讯 记者余瑾毅 实习生宋雪荣 通讯员王轶 胡国斌
“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拥有最终解释权”、“车辆丢失概不负责”……去年3月,武汉市向装修、餐饮、教育、通信、银行等各领域的霸王条款开刀,近一年过去,这些“霸行”是否得到遏制?
“治霸”难撼行业霸气
2012年夏,武汉市工商局洪山分局曝光了美承、和雍浩宇、万隆兴业、蓝之新、金华兴五家大型经销商的销售维修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强制搭售、配件不“三包”、付完商品全款再开箱验视等条款均被责令修改。
8月至今,洪山区受理电子产品类投诉约200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00多件,比上半年锐减500件。
工商部门说,整治之后,最明显的变化是,经销商对投诉处理的态度积极了,但霸王条款仍不少见。记者走访了10家店铺,有6家表示,将按照合同约定安装Office等软件,但软件能否正常运行不能保证,推荐买付费软件。对此,部分经销商称,网点太多,管理有限,有的店为了追求业绩,仍偷用霸王条款。
在餐饮业,部分企业各行其是。尽管汉阳工商对辖区数家大型餐饮企业宴会合同中定金过高等条款责令修改,并推出餐饮示范文本,但华美达酒店、亚洲大酒店等宴会定金仍要交纳合同总额30—50%,而非《合同法》规定的“不多于20%”,有的还要在定金之外先付2万元,更有甚者要交全款。
“啃”不动的苹果
各霸王条款中,最惹众怒的是苹果产品。
武汉乃至全国各地工商多次责令苹果修改“更换的零件或产品作为公司财产”、维修期间“不保证对数据保密”等多条霸王条款,但即使在“治霸”的风口浪尖,苹果气定神闲。
记者致电苹果授权的两家维修店,北京直信创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和武汉酷动商贸有限公司均表示“维修件必须回收,个人不能保留”。
对霸王条款拒不修改的企业,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江苏工商曾对“霸王企业”处以993.73万元的罚金,其中,涉及15家苹果授权维修商。
武汉工商局合同处表示,取证难导致苹果“难啃”。要开罚单,就得查企业账目,但外资企业常以“账目在总部,总部不在武汉”为由躲避。不过,该人士称,一旦证据全面,武汉将对苹果“开刀”。
“治霸”还需内外给力
不仅是苹果这样的大企业,在“治霸”中,哪怕小商家,在被检查合同、账目时常以“管账人不在”等为由拖延。在强调执法程序的大背景下,工商只能“请求配合”,难动真格。
除了执法,消除霸王合同得靠合同示范文本。近年来,武汉推出培训、装修、家政、团购、墓地销售等各类示范合同100多个文本,以替代各行各业的自制合同,然而,因示范文本无强制效力,使用的商家有限。武汉市工商局坦言,合同推新多,使用少,今年将加大推广力度。
还有些领域,工商部门坦言“整治力度有限”。如金融、保险业的格式合同,其合同制订部门多在北京,监管权在省级工商,对该行业引发的投诉,武汉工商只能调解个案,却无权责令其修改。
武汉工商局表示,整治霸王条款不仅需要本部门,更要内外合作,对强势行业,还需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