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郭苏莹 通讯员 叶华新 胡凯) 昨日,广州市工商局公布了2012年下半年流通小家电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结果显示,有15.79%的小家电商品不合格,其中好又多超市所售的两款电水壶“上榜”。
电水壶问题突出
据悉,本次监测依据标准对小家电产品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耐潮湿、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测,共抽取广州市商场及超市销售的电水壶和电磁灶(炉)等小家电商品19款,3款商品被判定为核查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5.79%。
其中,电磁炉产品全部合格。而9款电水壶产品有3款被判定为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3.33%,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在不合格商品中,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场所售的“川凌”快速无绳电水壶和“北欧·欧慕”电热水壶“上榜”。据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抽查的商品中有2款电水壶样品的实际输入功率与商品标识额定输入功率的偏差太大,虚标了电水壶功率,误导了消费者。同时有1款电水壶样品的耐潮湿不符合标准要求。电水壶在底座淋水的情况下无足够的防护措施,电气强度不符合要求,绝缘性能下降,容易造成意外触电,危及使用者。
购买小家电应查看能效标识
对此,广州市工商部门表示,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业户,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经销企业做好同厂同品牌同规格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
同时,广州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小家电商品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它的质量优劣、安全与否直接影响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凡是生产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企业,较重视小家电产品的包装,消费者在选购小家电时应注意产品实际型号与能效标识型号对应一致,产品包装印刷清晰。正规的小家电生产厂家按周期接受监督部门检查,因此,销售商应能提供出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及该产品能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