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俞韡岭
市民孙小姐近日向与本报合作的市民信箱“市民热线”反映,去年11月份通过申通[微博]快递邮寄的一件衣服中途丢失,而申通快递“5倍快递费赔偿”的方案并不能让她“买账”。对此申通快递有关人士表态“会积极处理”,并于1月5日按商品原价赔付了结此事。对此类纠纷,律师提醒道,快递单也视为一种合同,签署前最好查看有关条文。
快件遗失最多赔100元
查询孙小姐的快递单号记者得知,她于去年11月14日晚选择申通快递上海浦东公司寄件,但当快件于第二天凌晨“由‘上海航空部’发往‘广东广州中转部’”后便再无物流记录。孙小姐说她当时也发现快件迟迟未抵达目的地,便于去年11月15日致电客服咨询,但被告知快件“由于交通事故已经遗失”。
孙小姐告诉记者,所遗失的物品是她网购的一件售价286元的衣服,因买回家后觉得试衣效果不好便想退回给卖家,因已支付相关费用,所以她对申通快递理赔很是关心,但过程却让她觉得“有些失望”。“11月15日当天,客服跟我说会走正常的理赔程序,但之后一个月内即便我多次联系客服,对方总有一些理由搪塞我,关键的理赔结果并无实质性进展”,孙小姐说。
据悉,申通快递客服于去年12月24日左右给予孙小姐答复,称“按照快递费的5倍来赔偿,上限100元”。孙小姐告诉记者,她不认同申通快递给出的解决方案,“觉得不公平”,此外她要求申通快递提供能证明快件因交通事故遗失的证明。
申通快递按商品原价赔付
对于孙小姐要快件遗失情况说明的诉求,申通快递上海片区主管俞小姐1月4日回复记者时称:“快件丢失是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各家公司或多或少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快件丢失)太正常了。”不过俞小姐向记者表示会尽力帮助协调:“我们这两天会尽快理赔掉此事。”
记者昨日从两方获悉,经本报协调,申通快递于1月5日按遗失商品的原价赔付给孙小姐且一并补偿快递费,对此结果孙小姐表示满意。
》律师说法
快递单也是合同
签字前要先细读
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徐游律师认为,寄件人所邮寄的物品如牵涉面广或价值高,不妨选择花些钱选择保价服务。“快递行业有保价这项服务如今大多数人都知道,我对于保价制度本身是认同的,因为可以减免很多诸如此类的消费纠纷。”
但普遍问题就来了——当寄件人未选择保价服务,快件因快递公司物流配送问题导致遗失,快递公司仅赔付几倍快递费是否合理。徐律师对此表示:“快递单可视作一份合同,在这份合同的正面或背面定有各家公司的快递服务条例。当寄件人签名后,意味着合同成立,意味着双方对合同内容接受并理解,如之后再因此类情况不接受快递公司根据合同内容范围内的赔偿方案就有些说不过去。”徐律师建议寄件人在填写快递单时务必阅读条文内容,对事后情况有所预估,再选择是否作保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