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用人单位做法有待商榷
吐槽有风险,微博需谨慎。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位空姐因在未实名认证的微博上抱怨自己所在的航空公司“东西少,又难吃,光改餐具有什么用”,就被公司约谈。最后,公司以其所发表的微博内容影响恶劣,对公司造成损害,其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为由,开除了这名空姐。
消息传开,不少网友表示:“难道说实话也要被开除?”网友“做自己的骑士”认为:“发现问题,应该解决问题!开除员工有什么用啊!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多!”
上海市树声律师事务所律师仇敏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员工发表的微博,内容涉及其所在公司时,首先要看其涉及的内容是否属实。如果员工仅仅是在自己注册的微博上写出自己的看法,这样的看法又符合事实,并没有过错。“在这个案例中,我比较倾向于公司与员工对于已经产生的负面影响,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比如提出相关证明,航空公司在改善餐具的同时,也对食物口味调整,而不是急于将员工开除。”
仇敏寅认为,航空公司以该空姐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声誉,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其做法有待商榷。 (记者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