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滨)一个翻斗车玩具,标注的适用年龄出现了两个:1个3岁以上,1个6岁以上。到底多大年龄的孩子能玩?家长直犯迷糊。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公示流通领域儿童玩具类商品质量监测结果,8款不合格玩具被强制退出北京市场,这些玩具多数“折”在了“标识内容”上,有的标识警告内容字体过小,有的可拆卸小零件无警示说明,还有的就是不负责任地“瞎标”。
近期,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儿童玩具类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发现部分商品质量存在问题。有的电动激光枪,无相关电池说明;有的玩具的可拆卸部件是小零件,但是无警示说明;还有一些玩具标识警告内容字体小于5号黑体字,甚至出现了适用两个不同年龄段孩子的怪现象。这些不合格玩具有7款出自广东,一款来自福建,广东飞轮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就有电动万向车和超级特技翻斗车两款产品同时下架。家长们常购买的“百利威”、“奥乐宝”婴儿摇铃玩具也上了黑名单。
目前,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玩具标识,对制造商名称地址、使用说明、适用年龄、安全警告标识都有明确要求。但很多国内企业在产品质量上精益求精,却忽视了产品标识这个细节。近期,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对一款中国产充气水上滑梯实施自愿性召回,就是因为该产品警示标签上的儿童限重信息不足,且未能明示“消费者不能头部向前滑”。
记者在市场调查时发现,有些家长也并不把玩具上的安全警示标识当回事。在一家超市玩具货架前,两位妈妈正在比较几款不同的玩具车。玩具包装上的安全警示标识写着:不适合6岁及以下孩子使用。可其中一位妈妈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我儿子两三岁就玩这种玩具了。”
市工商局提醒说,消费者在选购玩具时,往往看不出其内在质量,应尽量从以下方面注意:一是注意标识给出的年龄适用,婴幼儿不同的成长阶段,适合的玩具是不同的。不合适的玩具,可能会有潜在危险。二是闻闻玩具是否有异味,尤其是婴幼儿玩具,孩子还不会表述,但是异味会造成孩子的不适感。D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