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记坚称“绝无违法添加”
消费者因抗氧化剂状告徐福记
据深圳媒体报道,消费者张志华近日把深圳家乐福和东莞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徐福记生产商,以下简称“徐福记公司”)告上法庭,称后者在3款食品中含有不应直接添加到产品中的添加剂。徐福记辩称为原料带入,但被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昨日,徐福记称对判决表示遗憾并将上诉,又坚称“绝无违法添加抗氧化剂”。
文/ 记者刘俊
抗氧化剂
本身极易被氧化从而保护了食品。TBHQ是一种食用油脂抗氧化剂,我国规定的最大允许使用量为200mg/kg。
本报讯 事发在今年8月28日,张志华在家乐福购买徐福记牌食品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玛、落花生酥心糖若干。上述3款食品标签中均列有食品添加剂TBHQ(特丁基对苯二酚),芒果酥还含有BHT(二丁基羟基甲苯)。原告称,依据卫生部相关信息公开告知书,TBHQ适用范围不包括糖果和糕点;此外,上述3款食品也存在标签不规范问题。
家乐福表示,涉案食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徐福记公司表示,所谓存在“TBHQ”和“BHT”原因,不属人为添加,属原料带入,而原料依据国标规定可含有一定量上述添加剂。
徐福记:将会提起上诉
11月21日,福田区法院判决被告辩称的添加剂属原料带入,非人为添加,证据不足。
判决书称,“被告将原料带入的食品添加剂在标签上标注与相关文件规定不符”。综上,被告家乐福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应退回原告货款17.8元并赔偿原告17.8元,共计35.6元。徐福记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昨日,在接受查询时,徐福记向本报记者发来了一份声明。声明称对上述判决“表达最大遗憾”,并指其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玛、落花生酥心糖“完全合法生产、质量绝对安全、并未涉及违法添加食品抗氧化剂”。
声明说,关于徐福记所生产的上述产品配料表中TBHQ的使用情况,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在9月20日向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正式文件。文中表示,沙琪玛、糕点产品因使用的食用油带入TBHQ;酥心糖馅料花生仁、芝麻、腰果、杏仁等熟制过程中允许添加TBHQ。
徐福记表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不能因此认定徐福记违法添加食品抗氧化剂;在判决书中,法院和消费者均认可案涉的食品抗氧化剂可以由原料带入食品。声明说,徐福记将依法提起上诉。
该公司同时表示,沙琪玛、酥心糖、包馅酥产品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东莞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结果均为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