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涛/绘
药店抽奖承诺100%中奖 兑奖遭拒引发会员质疑
律师表示:顾客如认为有暗箱操作可向工商局举报
年关将至,商家纷纷打出“多购物可参加抽奖”的促销手段,虽然鲜少有顾客能抽到大奖。近日,多名市民向本报投诉,称其参加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19周年庆抽奖活动时商家宣传“100%中奖”,第二天领奖时却被告知奖券已过期,且不愿公布中奖名单。市民怀疑活动有“猫腻”。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回应说,可能是顾客对抽奖活动存在误解,也可能是门店店员未告知清楚。
■新快报记者 张若然
案例1
抽奖期仅为短信通知当天
钟伯今年71岁,家住天河区龙口西路附近,11月2日,他像往常一样到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分店买药,店员表示店内正举办19周年店庆活动,会员购药满200元能获得一张抽奖券,最高奖项为i-Pad2一台,最低奖项为5元代金券。“店员说100%能中奖。”钟伯购买了445元药品,结账后得到两张兑奖券,简单看了一下抽奖细则后,钟伯留下抽奖券的票根后离开。
11月26日,钟伯看到大参林连锁药店于11月25日发来的一条手机短信,称25日可来店抽奖。考虑到中奖率100%,钟伯便拿着奖券去药店领奖,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抽奖券已经过期无法兑奖,他们坚称兑奖时间仅为25日。“平时手机很多垃圾短信,我年纪大了不常看短信,为什么不打电话通知?”钟伯怀疑,药店以“抽奖”为噱头吸引顾客购物,实际上并没有大奖。
案例2
要求公布中奖名单却遭拒
项女士同钟伯一样,也是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的会员。11月19日,她在荔湾区鹤洞路的大参林药店购买了300多元的药品后得到了一张抽奖券。当时店员也承诺“100%能中奖”,项女士也是当天将票根留在店内作为存根。“当时商家宣传25日上午10点35分开始抽奖,但没说什么时候截止。”11月25日下午4时许,项女士到大参林药店参加抽奖,却被店员以“抽奖时间已过”为由拒绝。项女士认为店方做法不合理,要求店方公布抽奖结果,但店方态度粗暴拒绝公布。项女士最后拨打315热线投诉,在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才拿到5元代金券。“我也不是为了5块钱代金券,只是抽奖活动至少应该告知谁中奖了。”
药店回应
顾客理解有误 不存在欺骗
昨日下午,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营销部林小姐说,公司举办抽奖活动是为了回馈顾客,不可能、也不存在任何欺骗行为,此类投诉可能是顾客对抽奖活动存在误解,也有可能是门店店员没有向顾客解释清楚。
林小姐说,公司并没有限制拿到抽奖券的顾客只能在11月25日这一天兑换5元代金券,“如果是门店店员没有解释清楚,那店员也有过错。”对于为何不公布中奖名单,林小姐说,只有大型门店才公布,小门店并没有此要求,“不过相关大奖的中奖者都拍照留念了。”但林小姐并未向新快报记者展示照片。
当记者到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位于龙口西路的分店,向店员询问抽奖一事时,一名店员说:“不太清楚,不知道谁中了奖,活动结束了,没有名单。”
律师说法
抽奖活动暂无监管 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抽奖活动有无监管?消费者权益该如何保护?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工商部门对商场抽奖进行全面监督难度较大,相关法律、法规也并未规定商家举办抽奖活动必须向管理部门备案。广东导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晓东说,商家举办抽奖活动往往带有促销性质,是商家单方承诺兑现的,属于单方条款,“这也是很多活动的最终解释权都归商家所有的原因。”林晓东说,理论上不鼓励消费者参加抽奖活动,消费者参加抽奖前需要充分了解活动内容,如果认为商家存在暗箱操作或没有达到承诺的内容时,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