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最低价”、虚构原价打折属价格欺诈
年底临近,商战正酣。河北省物价局列举了九项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价格维权可拨打价格举报 热线12358。同时,要注意保存提供相应的发票、照片等证据。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杜绝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报记者宗苗淼
隐蔽价格与服务附加条件
事例:某家电卖场前广告宣传“预存20元抵200元,预存50元抵500元”,有消费者在购买了商品后,才被告知需达到一定金额后才能享受抵用活动;某消费者收到一条“存话费300元送200元电子购物卡”短信,消费者去柜台办理业务时才被告知300元话费要分十二个月使用,同时还必须订制一条短信服务一年。
点评:省物价局人士表示,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的属于价格欺诈。
馈赠物品模糊不清
事例:某商场专柜促销做“买一送一”活动,但未明示馈赠商品的价值、型号、品种,如:某消费者买了一壶花生油,只得到了赠送2元多的小袋味精;某酒店广告称年夜饭消费888元/桌送红酒一瓶,却不标示红酒的品种、规格和价值。
点评:不能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或价值)或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构成价格欺诈。
价格标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
事例:某超市卖场内商品所示“最低价”、“超值价”内容,而实际上述商品所示“最低价”、“超值价”内容无从比较。
点评:凡是经营者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极品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都属价格欺诈。
虚构原价
事例:某商场做纯棉9件套床上用品打折活动,标示原价866元,现价373元,事实上此件商品自上柜以来并没有866元的成交记录,构成了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某商品某品牌服装卖场宣传称“新款女装上市50%减现”,一款女式冬装标价698元,减现后售价349元,既然是新款上市销售,有成交记录的价格只有349元,就不存在所谓的“原价”和“减现”了。
点评:“虚构原价打折、虚构原价降价、虚构原价优惠、虚构原价促销、虚构原价减现等属于价格欺诈”。省物价局人士表示,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7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优惠价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原价,否则就构成虚构原价。
模糊标价
事例:如某茶叶店销售老树普洱茶,宣传海报标价每盒60元,当消费者结账时却要付120元,营业员解释说:120元买一盒,一盒中有两小盒;某超市对同一品牌包装相似的核桃、核桃仁两件商品只标示核桃16.5元/包一种价格,消费者拿了感觉便宜的核桃仁结账时就要付35.5元/包的价格了。
点评:不能准确的标示商品价格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
混淆销售处理商品
事例:某商场对断码女鞋降价销售,并标价“断码商品一律60元”,但当消费者买了一双付款时,商场却告知对方这是正品,要付100元。
点评:像这样销售处理商品时有意不详细标明处理品和非处理品的价格,以达到浑水摸鱼的目的,属于价格欺诈。
标示内容与实际不符
事例:某超市在标价签上将产地为武汉的食用油标示为产地深圳;某超市将规格为300克的芝麻酱标示为500克,同时按500克的价格与消费者结账等。
点评:如在标价签、价目表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计量单位、规格、等级等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属于价格欺诈。
不履行价格承诺
事例:某商家销售袜子、男女内衣三种商品,广告宣传称“顾客任选3件,1件免单”,实际结算时购买6件或9件的顾客也只能免单一件;某超市向消费者宣传“盒装牛奶买三送一”,消费者在购买三盒后被告知买三送一仅限于前20名;某家居建材商场做“两店庆双节,交200送3800”促销活动,按照以上宣传内容,该家居建材商场的所有专柜都应参加此次促销活动,但实际上有些专柜表示不参加该促销活动。
点评:事先有承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却不履行承诺的属于价格欺诈范畴。
低标高结
事例:某大型超市销售的“多功能清洁巾”标价为16.9元/个,实际结算价为18.8元/个。
点评:也就是说,像这样低价标示却高价结算的属于价格欺诈。
省物价局欢迎投诉举报
当消费者的价格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采用书信、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来访、网上投诉等多种形式,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举报中心进行举报。河北省物价局价格举报咨询电话: 0311-85206777、87017138,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142号,网上投诉地址:www.hebwj.gov.cn。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价格主管部门受理。消费者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时,应实事求是地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其价格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或凭证。举报时应留下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联系方式,以便价格主管部门查处后能及时向您回复有关情况,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为举报者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