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底,南京市民李先生在南京亚玛达电器买了一台电视机,付钱时工作人员主动承诺,并在配送单上写下了“送货前本店可找一次差价”。1个月后,电视机降了3000多元。当李先生带着“承诺书”找差价时商家却变卦了,始终不退款。和商家沟通近两个月无果,心力疲惫的李先生给扬子晚报打来电话投诉。
扬子晚报记者 张筠 文/摄
买时商家主动提出“找差价”
白纸黑字写下承诺书
“找差价”是当下流行的促销方式,提货之前如果所购商品降价了,商家便会补差价给消费者。8月23日,李先生在南京新街口的亚玛达电器买了一款52口寸电视机,标价18999元。工作人员承诺如按标签价购买可参加电视生厂商的活动,获赠一台小电视。
在李先生斟酌是否购买的时候,工作人员提出了“找差价”。“工作人员和我说,付钱后过段时间再提货,等到电视降价再提货,商场可以补差价!”房子尚在装修不急着要电视,家里正好又要两台电视,李先生便付了全款。
付钱后,工作人员提出,要将李先生购置的52口寸电视开箱,拿出电视保修卡才能取赠品。我提出了开箱是不是就算提货了,是不是不能找差价。工作人员拍着胸脯对我保证,并在配送单上亲笔写下“开箱拿保修卡不算送货,送货前本店可找一次差价”这句话。在李先生提供的配送单上,记者看到了这句话,工作人员签名栏写着“1769 李龙”。
李先生说,这位叫李龙的亚玛达工作人员当天说,赠品是电视机生产商搞的活动,和亚玛达无任何关系,只要电视在提货日(11月12日)之前降价了,就可以找一次差价。
9月7日,赠品送达,送货人员开箱让李先生确认电视机无损后离开。李先生将赠品原封不动放在家,等着新房装修好以后,两台电视一起装。
10月初,李先生和家人再逛亚玛达时发现,他买的那台52口寸电视只要11650元了,降了7000多元!“就算赠品的价格按市面最高售价计算,也才4099元,1个月降3250元,可以再买一台电视了。”李先生带着有亚玛达工作人员签字的配送单上门想找回差价,但迎接他的却是两个月的“拉锯战”。
真找差价了开始百般抵赖
给“找差价”增添各种定义
“店员听完我描述后说要请示组长,组长听完我描述后说要请示品牌负责人,然后是副楼长,楼长,店长……等到和亚玛达电器的刘店长见面时,已是下午5点多了。”李先生说。刘店长却反问李先生“电器买了1个多月了还来找差价,合理吗?”。
李先生提示是亚玛达电器工作人员自己提出找差价服务的,刘店长又称赠品已开封不能找差价。李先生从南京市消协得到的咨询结果是,赠品和购买商品是两码事。李先生再次登门,这次工作人员将18999元的标签又放了回去,说电视没降价。
能明显感到商家在玩“小聪明”的李先生非常气愤,“找差价当初也是商场自己提出来的,现在看降得太多,承诺了又不兑现,耍人玩?”气不过的李先生请朋友第二天带着录音设备重新咨询该款电视的价格,记者在录音中听到,工作人员承认该款电视早已不卖18999元,送一台小电视的活动也早已结束,目前最低价是11650元。
记者随后来到亚玛达电器试图采访刘店长,“我没有什么话和你讲,我只想说,商品有涨有跌,买电器一个多月了还来讨差价,太恶劣。”刘店长说。
对于记者提出的是亚玛达员工主动提出找差价服务并还写下承诺书的情况,刘店长拒绝回答,让记者咨询亚玛达法律顾问。电话中,亚玛达电器法律顾问查女士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当初和李先生承诺的差价是套餐差价并非电视单机差价,而套餐目前还有,还是18999元,所以李先生找的“差价”根本不存在。
触犯消费者知情权涉嫌违约
最终输掉的仍是商家自己
南京市消协宣传部部长张慰人觉得,商家既然承诺找差价,就应该履行,更何况还写下了承诺书,如不履行就涉嫌违约。
而南京市消协秘书长许明告诉记者,有很多商业纠纷,最终都是商家获胜,因为解释权往往都在商家自己手上,处理纠纷时可以把风险都过滤掉。但许明认为,从他处理的过往实例看,太会“打算盘”的商家其实一点不精明,因为虽然在法律上商家无可挑剔,但其实他们损失了一个信任商家的顾客,而顾客如果将商家口碑传播到周边,那就会影响一批人,这对视“顾客是上帝”的商家来说最终却是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