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些年,一场场建筑大火一次次为人们敲响警钟,可燃保温材料已经成为火灾的最大元凶之一。为此,公安部曾于2011年3月下发文件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规定的出台给保温材料市场和房地产开发商带来不小震动。如今,规定出台已有一年半时间,保温材料市场发生了怎样的格局转变?开发商是否按照规定使用A级材料?中新网房产频道将对此展开调查走访,并推出系列调查报道,一窥市场真相。
系列报道第二篇:
中新网11月30日电(房产频道 孙建永)“没有,完全没有。”“关注不高,会关注周边学校和商业。”在被问及“您买房时是否会关注楼房使用的保温材料?”的问题时,多数购房者给出了前面的回答。中新网房产频道在采访中了解,购房者首要关注的是房价、地段、配套、交通等购房要素,往往忽略了对楼盘所使用的外保温材料的关注和追问。
近年来,国内很多城市争建摩天大楼,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引发关注。同时,多起重大建筑火灾的引发都与建筑保温材料不无关系,为此公安部消防局于2011年3月下发公消 65号文,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开发商对此置若罔闻,绿地、合生等房企都出现过楼盘因使用可燃保温材料遭业主维权的案例。同时在买房前,购房者也大多忽略了对保温材料是否合规的考量。对此,业内提醒,部分开发商为减少成本支出违规使用可燃保温材料,建议购房者看房时不要忽略对保温材料的关注。
城市摩天大楼争比高 引发对建筑消防安全意识的关注
近日,不断见诸报端的“空中楼阁”赚足了人们的眼球,诸如规划或在建的长沙“天空城市”、北京CBD的“中国尊”、上海的“上海中心”、武汉的“绿地中心”等高楼。300多米的北京国贸三期不算高,超700米、800米海拔的摩天大厦已经不在少数。与此同时,不少高楼在原来规划基础上仍在申请“增高”。11月23日,北京市规划委网站公示了位于CBD的5个地块的规划设计调整方案,5个地块集体要求“增高”,少的有几十米,多的则超过百米,而位于武汉的“绿地中心”项目也曾做过“增高”的调整。
相关报道称,中国的摩天大楼数量已出现泡沫化趋势,近日,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周燕珉[微博]曾对媒体表示,在第三产业下滑的经济环境下,竞相攀比建高楼的做法绝不可取,刻意拔高建筑将导致资源和财富的双重浪费。然而,需要“增高”的或许不应只是大楼的高度,消防安全的意识也应提高。央视大楼新址、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等火灾事故,为人们的建筑消防安全意识拉响了警钟,也对建筑外保温材料的可燃性提出了要求。
2011年3月,公安部专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65号)。通知提出,“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并要求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46号)第二条规定,即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而在自此之前,执行的标准是2009年公安部联合住建部下发的46号文件——《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该文要求高度大于100米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高度小于100米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并应该根据楼层高度设置相应的水平防火隔离带。
绿地、合生等知名房企楼盘仍在使用可燃保温材料
其实,在2011年3月公消65号出台以后,住建部针对此文件再次发文,即《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发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通知明确建筑部门执行2009年46号文件精神,也就是说,允许住宅建筑使用燃烧性能为B2级的保温材料。”究竟哪一个文件是最终执行标准呢?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杰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来衡量哪个标准的效力更高,以效力高的标准为最终的执行标准。他说:“按照标准法的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当严格程度不一样的时候,应该以更严格的标准作为最终执行的标准。所以我认为以此标准,B1、B2材料禁止使用。”
截止目前,公消 65号文出台已经超过一年半的时间,一些楼盘仍有使用可燃保温材料的情况发生。日前,中新网房产频道曾报道上海绿地秋霞坊项目,因为使用B级可燃保温材料,导致多名业主拒绝收房,甚至有业主将情况反映到上海市长信箱,市公安局也对业主进行了问询。但是,开发商并未做出相关整改,并称项目通过国家相关验收,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规定。时隔两个多月时间以后,绿地秋霞坊业主王先生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目前,包括他在内的大部分业主已经收房了。“开发商给了部分业主些象征性的安慰。我估计也没法有什么动作了,工作耽误不起啊。”王先生说。
类似开发商使用可燃保温材料的案例不在少数。11月13日浙江在线报道称,合生国际城项目因涉嫌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保温材料被业主投诉。据业主反映,该楼盘使用的保温材料用打火机一点便立即燃烧,并冒出刺鼻的烟雾。11月6日 苍梧晚报报道称,当地名为幸福中央小区一栋在建大楼突发大火,失火原因为焊工在切割槽钢时的火星引燃了地上的保温材料。
多数购房者对保温材料知识的了解存在盲区
由于使用可燃外保温材料引起的建筑火灾不在少数,对于开发商使用可燃保温材料的行为,应该引起购房者的警觉。然而,中新网房产频道在对多位计划买房人的采访中了解,他们大多不会关注楼盘外保温材料的使用情况,缺乏对保温材料相关知识的了解是主要原因,所以,也就忽略了对保温材料是否合乎规范的考证。
陈女士半年前就计划着买房,目前新房、二手房已经看了不少,她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没有关注过楼盘外保温材料的使用情况,“主要是对保温材料不懂”。再被问及是否关注保温材料可燃烧的问题时,陈女士坦言:“更不懂了”。打算明年结婚的张先生最近也在看房,鉴于上班地点等原因他打算选在北京的东四环附近买房。面对记者对建筑保温材料的提问,张先生回答说,“完全没有关注”。中新网房产频道在对另外几位购房者的采访中还了解,有部分购房者会关注建筑保温材料的使用情况,但是关注度不高。“会关注周边学校和商业。”彭女士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说。
入冬以来,一些业主开始给自家的外墙安装保温材料,然而保温材料如果选取不当,很容易埋下火灾隐患。山西晚报11月12日报道,当地一小区居民楼正在安装保温层,使用的保温材料用打火机一点就很快燃烧,燃烧后还有刺鼻的塑料味。保温材料具有可燃性,为火灾的发生埋下了隐患,而一些住户却并不知情,认为“如果没有人恶意损坏,着火事件不可能发生。”对此,王文杰律师提醒,购房者在买房和装修过程中应该注意保温材料的使用情况。卓达集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总裁纪勇在接受新网房产频道采访时表示,建筑保温材料的防火是一个问题,诸如中央电视台的副楼火灾以及上海教室公寓那场大火,都是因为轻质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国家提倡使用的是A级材料,然而完全不燃烧的材料,目前市场上非常少,而且价格昂贵。”纪勇说。(中新网房产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