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保健行业第一家AAA信用等级企业的汤臣倍健[微博],近日却陷入了一场虚假宣传的漩涡。
汤臣倍健陷入虚假宣传漩涡
有媒体质疑称,汤臣倍健声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产品并无保健食品标志,却以进口保健食品的身份在国内进行大规模售卖,涉嫌违规销售,以及欺骗、误导消费者。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事实上早在今年初,汤臣倍健便因虚假宣传遭到消费者质疑。此番,汤臣倍健“东窗事发”,可谓是梅开二度。
昨日,汤臣倍健公共关系部总监陈特军向本报回应称,汤臣倍健的保健食品和膳食营养品是分开销售的,并在各自范围内进行合理宣传,可能是媒体存在误解。
质疑一:
进口“保健品”却没“蓝帽子”
公开资料显示,汤臣倍健创立于1995年10月,2002年将膳食营养补充剂引入中国非直销领域,并迅速成长为中国膳食营养补充剂非直销领域的领导者和标杆企业。
在宣传中,汤臣倍健称截至2011年底,其原料进口比例达到73.35%,且这个比例还在不断扩大中。然而,此番“惹事”的正是汤臣倍健旗下两款美国原装进口的产品——“骨胶原高钙片”和“葡萄糖胺片”。
有媒体质疑称,上述两款产品没有蓝帽标志却对外宣称是保健品。汤臣倍健官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两款产品)都是保健品”,且信誓旦旦称“骨胶原高钙片与葡萄糖胺片搭配食用可以增加骨密度,对于老年人的关节疼痛、骨质疏松具有改善调节作用。”
然而,在汤臣倍健官网上,“骨胶原高钙片”及“葡萄糖胺片”的外包装上未标注进口保健食品标识及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记者输入汤臣倍健两款产品的相关信息查询,发现在进口保健食品一栏,并没有这两项产品的信息记录。可见,这两款产品只是作为普通食品进口到中国。
而在今年初,汤臣倍健另一款美国原装进口产品ω-3鱼油软胶囊,同样作为普通食品进口到中国,亦被宣称是“进口保健品”。在遭到消费者质疑后,汤臣倍健营养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回应称,“国外没有保健食品的概念,而是膳食营养剂。”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汤臣倍健在新西兰生产的该类产品是以普通食品进口的,但他表示,正因为以这种方式进口,并且消费者都认为其是保健食品,“所以不需要获得批文”。
事实上,按照国家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如果按照正常渠道进入中国市场的进口保健食品,应在其包装上标注“国食健字”批号。这也意味着,如果没有保健食品批号(即业内俗称的“蓝帽子”),那么汤臣倍健这两款产品就不能以保健品身份进行销售。
质疑二:
普通食品宣称有功效
汤臣倍健遭到质疑的另一点,则是实为普通食品却宣称有保健功效。
根据汤臣倍健官网上的介绍,汤臣倍健“葡萄糖胺片,美国原装进口,每片含氨基葡萄糖硫酸钾盐300mg、硫酸软骨素45mg、生姜提取物50mg。硫酸软骨素有助于促进葡萄糖胺渗入关节的过程,为软骨输送重要的营养素,帮助清除关节内的废物;生姜提取物有破血行气、通经止痛的功效,有助于减轻关节疼痛感”。
媒体质疑称,汤臣倍健如此宣传,绝不是把它当成了普通食品。据了解,在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功能中,一共有27个,每一款保健食品在申报的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要求,要经过各项实验、检验后才能认定其功能,比如可以提高免疫力等。
在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周邦勇看来,普通食品却宣称有保健功效,这种现象扰乱了保健品的市场秩序。“普通食品宣传功能是超范围的。保健食品是‘李逵’,这种现象就是‘李鬼’”。
而汤臣倍健部分有“蓝帽子”的产品,又被指违规宣传“能预防疾病或改善症状”,如宣称有“杀菌抗菌、消炎、抗病毒”的功效。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标示为保健食品的产品,不得宣传其具有药品的功能、作用或辅助治疗功能等,否则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61条“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质疑三:
打擦边球获得高利润
在被质疑为何宣称是保健产品却没有“蓝帽子”时,汤臣倍健工作人员表示,其产品大多都具有保健食品的功能,正在陆续申请保健食品的批文。但由于审批时间较长,暂时没有获得批文的产品,则在以膳食营养补充剂的形式作为普通食品进行生产和销售,“但都有相应的备案”。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汤臣倍健方面的说法有失妥当。“国外没有保健食品的概念,而是膳食营养剂之类,这点没错,但到了国内就应归到保健食品。”一位保健食品企业负责人表示。
在上述负责人看来,有些企业迟迟不注册“健字号”,是出于经济原因考虑。据其介绍,通常情况下,注册“食字号”需要3000-5000元,而且时间很快,1-2个月就可以。而注册“健字号”则需要2-3年的时间,根据不同的功效,投入在100万元-150万元。
“这仅是1个文号,所以大家都愿意注册‘食字号’,直接赚钱。”该负责人表示,而卖家通常会自己添加一些保健内容,进行违规宣传,但是这功效宣传不是企业出面做的,工商局要追责的话也追不到企业。“这样的情况非常多,很多保健食品企业可能都在钻这样的空子。”
这一说法得到了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的证实。董金狮表示,保健食品的安全性要求比普通食品更高,所以经过实验室功能鉴定的时间较长,导致申请保健食品认证所需时间较长,所需费用也高,据其了解,光实验费用就在30万元左右。
董金狮认为,国家不允许未获得批文的企业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口保健食品也要通过审批,“有些没有得到批准的企业打擦边球,进行虚假宣传,所以获得了高额利润”。
■记者观察
保健食品市场亟需“保健”
汤臣倍健陷入虚假宣传漩涡,这并非孤例。就在此前不久,东阿阿胶推出的一款产品桃花姬阿胶糕,本是普通食品,却在市场上打着保健品的名义销售,也涉嫌虚假宣传。
保健品市场的混乱程度,从每年中消协的投诉分析中,便可见一斑。在保健类产品的投诉性质中,除质量问题外,涉及广告和虚假品质的比例相对较高,2010年关于广告和虚假品质的投诉分别占到了12.3%和10.6%,显著高于投诉普通商品和服务的平均水平。
2011年的数据显示,投诉问题同样主要集中在质量、广告和虚假品质,4487件保健用品的投诉中,涉及质量的2416件,广告的532件,虚假品质为421件;6138件保健食品投诉中,投诉质量问题的有2611件,其次是812件投诉广告、535件属于虚假品质。
从保健品的违法违规情况看,夸大、虚假的宣传广告问题特别突出,差不多每个月全国各药监部门都会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宣传的保健品黑名单。有消费者感慨,对于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情况早就已经“见怪不怪”!
之所以会如此乱象丛生,根源在于保健食品企业普遍存有的急功近利的心态。保健食品企业的操作流程,大致可以分为原料购进、产品加工以及渠道运作三个环节,前两个环节关乎产品的品质,后一环节关乎产品的销售。产品品质是产生销售的前提,但目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普遍漠视了这一前提,而是通过各种手段来制造“虚拟前提”。这种断章取义的市场行径,反映出保健品企业片面追求盈利。
对于已经处于“亚健康”状态甚至病态的国内保健食品市场而言,亟需有针对性的“保健”。掺杂造假、夸大宣传这些保健食品行业中的顽疾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改观,主要原因是保健食品市场不规范,缺乏监管,导致企业违法违规的成本低。因此,必须确定具体的和有约束力的刚性标准,使得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才可能对不法商家起到震慑的作用。
此外,还应在保健食品领域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让企业及其产品在市场规则下浮沉。乱世用重典,就国内保健食品市场目前的状况,缺少了行政(或法律)手段的有效调控,易使市场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南方日报记者 赵兵辉